Saturday, March 28, 2020

溫庭筠生平十考

               溫庭筠生平十考
温庭筠的身世生平研究,充滿盲點,所爲人知者歷來不足藉以覘其全人和理解其著作。兩《唐書》雖然有傳,卻非常簡短而極多疏誤,處理有關野史資料發生偏差之外,亦未能從溫詩文中發掘其生平主要行實。而溫生平許多重大事件又恰恰被掩蓋在南北司之爭和牛李黨爭的陰影中。在當世溫已是含冤負謗、有口難辯、求告無門。殘唐五代的一些筆記雜說,偶爾涉及溫生平一些行實,未免浮光掠影,又多互相齟齬,也反映作者生前爲流言中傷、爲時代誤解的痛苦處境。未能澄清这些雜說,難怪後世閱者莫衷一是。而溫本人苦心孤詣寫下的有關詩文,又不得不把當時有關政治內幕寫得極其深奧晦澀,亦往往令偶然的讀者“莫知指適”。筆者通過研究溫詩文中的自述、唐宋間筆記小說的有關記載,以及兩《唐書》溫的本傳,經多方鈎稽,關於溫的家世以及生平之大概。
一 溫的家世及父母
籍貫清源
《舊唐書·文苑傳》謂溫庭筠“太原人”。《舊唐書溫大雅傳》“太原祁人”《新傳》則曰“幷州祁人”;根據《元和郡縣誌》卷十三“太原府,祁縣,即春秋時晉大夫祁奚之邑也。”但《百韻》詩第五韻亦自言“采地荒遺野,爰田失故都”。句下原注:“余先祖國朝公相,晉陽佐命,食采於并、汾也”。可見溫氏後代在家鄉幷州、汾州附近,尤其在唐朝北都太原故城晉陽附近食采。溫《上蔣侍郎啓二首》之一則曰“遂揚南紀之清源(因效東皋之素謁)”,南紀,語出《詩·小雅·四月》“滔滔江漢,南國之紀”。清源,本意清泉正源,“揚南紀之清源”,發揚清正門風外,謂離棄南國的“清源”;正説明北國的清源爲溫第一故鄉或籍貫,即溫籍貫爲太原郡清源縣。據《元和郡縣誌》卷十三“隋開皇十六年,於梗陽故城置清源縣,屬并州” 同卷又云, “梗陽故縣城,春秋晉大夫祁氏邑也”。句中“清源”之字面本意在此雙關地名“清源”,而動詞“揚”,對字面本意而言是發揚之揚,對地名而言,則用揚棄之揚。庭筠稍運文心,不但表達了對溫氏開國功勳和忠正門風的自豪,而且巧妙地也表達了其籍貫所在的清源。
溫彥博七世孫
從《新唐書·溫大雅傳》,知溫大雅、溫彥博、溫大有兄弟三人,在唐高祖李淵起事肇基的過程中,都曾卓有功勳而封侯拜爵、出將入相。傳曰“高祖從容謂(温彦博)曰‘我起晉陽,爲卿一門耳’。”可見溫家功名事業和唐皇室興衰息息相關。同傳載庭筠爲“彥博裔孫”。上引《百韻》詩第五韻及句下注,也表明溫確是溫彥博之後。他先祖制貴族餘廕還剩多少呢?他在《上宰相啓》(二首之一)曾說自己今昔的窮富的變化,“梓柱雲楣,獨居蝸舍;綺襦紈袴,已臥牛衣”(《上宰相啓》二首之一),其中喊窮部分頗爲誇張,誇富部分卻似真是他幼年記憶中的景象。
我們從溫造(766—835)着手,期求接近解決這個問題。《新唐書》本傳溫造對德宗自述“臣五世祖大雅,外五世祖李勣”。而參考林寶《元和姓纂》(卷四)所載溫彥博這一支宗譜的有關部分:“君攸生大雅彥博彥將。…彦博中書令左僕射虔恭公,生挺、振。振,太子舍人,生翁歸翁念。翁歸,庫部郎中括州刺史,生緬績纘紹緘絢,績【案唐世系表績作續】為閬州刺史,封虞公,生皓皎曦。曦,駙馬太僕卿,生同正西華,西華,駙馬祕書監同正,生瑒”。--我們由此知溫西華五世祖爲溫大雅之弟溫彥博,正與溫造五世祖爲溫大雅平行而相應,可見溫造與溫西華是同輩族兄弟。而比較庭筠(798-866?)與溫造的輩份,他應比溫造低一輩。他的《上首座相公啓》中所提同姓(叔伯)長輩就是溫造。
又劉禹錫(772-842)有《美温尚書鎮定興元以詩寄賀》詩,知劉禹錫和溫造是同輩朋友;劉禹錫與溫的業師李程(770-842)也是同齡摯友。要之,從宗係上觀察,庭筠既是溫造的族侄(溫造六世祖,庭筠七世祖都是溫君攸),也是溫西華的、關係比與溫造至少近一層的族侄(西華五世祖、庭筠六世祖都是溫彥博)。
宗室姻親
由於《元和姓纂》對於溫西華的父輩(三人)、祖輩(六人)、曾祖輩(二人)、高祖輩(二人)各支的記錄不可能完備,除了可判斷庭筠低於溫西華一輩之外,很難確定二人之更準確的關係。但有一些證據,可把庭筠與溫西華的關係拉近。 如上引,溫彥博的的四世孫溫曦、五世孫溫西華父子都是駙馬,知溫氏與唐宗室幾代聯姻。這種關係,又見《新唐書·諸帝公主傳》(卷九六)即《唐會要》(卷六)睿宗女“涼國公主,先嫁薛稷之子薛伯陽,後降溫曦”;玄宗女“宋國公主,始封平昌。下嫁溫西華(涼國公主與溫曦子),又嫁楊徽。薨元和時”。《涼國長公主神道碑》(《全唐文》卷八三)有“子西華扶杖而立,茹荼以泣”句;可見涼國公主死後陪葬橋陵時,溫西華是致哀獻祭的“冢子”。溫曦和溫西華,分別是睿宗和玄宗女婿,與唐宗室可謂是相當密切的姻親關係。如果溫庭筠自己承認與唐宗室有某種親戚關係,則他與溫曦一係關係就應很近了,而溫的詩、文及行實,確實提供相當可信的“皇親”綫索。
《百韻》詩有“何所托葭莩”句,“葭莩之親”者,似多用以表示與帝王有遠親。《漢書·鮑宣傳》:“董賢本無葭莩之親,但以令色諛言自進”, 又《漢書·中山靖王傳》“今羣臣非有葭莩之親”。若溫與上述溫曦一系無關,恐不會以“葭莩”自稱。又溫晚年作《寒食節日寄楚望》二首之二(《溫集》卷九)末聯“獨有恩澤侯,歸來看楚舞”,竟戲稱自己“恩澤侯”。據《漢書·外戚恩澤侯年表》,所謂恩澤侯,常指因受皇帝私恩而獲封為侯的皇親國戚,包括本朝皇庶子、駙馬都尉,以及聖賢後裔、宰相等。溫自稱恩澤侯,只能是因與唐皇室的姻親關係。溫平生奔走求仕約五十年,最後任國子助教,除了他的本身的能力和資格,說到底首先還是因皇家的私恩。 這種私恩,通過重重阻撓,以祖蔭形式惠及溫庭筠。後文將提到,溫早年因此得以入太學, 甚至後來能夠以蔭入吏部選,成爲莊恪太子的侍從文人。
在芮挺章天寶三年編就的《國秀集》中有徐晶《贈溫駙馬汝陽王》一篇,從詩題可見,又有一個溫姓駙馬,且封汝陽王,而未見任何史傳。他是否就是溫曦,或係溫氏何支,我們無從知道,而觀其文采博雅,也頗疑與庭筠有關。如果汝陽王是溫曦,溫曦除溫西華外,是否還有別的兒子也不得而知;史載溫西華有子曰溫瑒,亦不知是否有別的兒子。所以我們还不能證定庭筠即溫西華之子,但稱之爲“溫曦”孫,或溫西華“子侄輩”應無誤。
思母情迷
那麽庭筠的母親,是否為唐公主?除了根據前引史料知溫曦尚梁國公主、溫西華尚宋國公主,表明溫可能分別稱這兩位唐公主為祖母、伯母外,我們也只能影影綽綽地再猜測一下了。
我們所見溫平生詩文中,極少提及其母。《百韻》詩第41韻前句“笑語空懷橘”用《三國志》本傳陸績“懷橘遺親(奉母)”典故。所謂“空懷橘”之“空”,似言所追憶的少年時代、“泮水思芹味”之前,即入洛陽太學之前,已是空有孝母奉母之心,可見那時其母已然辭世。接下來,第42韻“尚能甘半菽,非敢薄生芻”,二句自謂能安于貧窮,並感戴朋友的幫助,在自己母親亡故後前來慰問。其中後句“生芻”,出《詩‧小雅‧白駒》“生芻一束。其人如玉”。陳奐《詩毛氏傳疏》“芻所以萎白駒,托言禮所以養賢人。”故為禮賢之典。 而據《後漢書·徐稚傳》(卷五十三)“(郭)林宗有母憂,稚往弔之,置生芻一束於廬前而去。眾怪,不知其故。 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詩不云乎,生芻一束,其人如玉。吾無德以堪之。”故生芻又可看成弔唁賢士之親的禮物,與第41韻合讀,更令人強烈懷疑溫確在少年時就懷念亡故的母親。又,溫在會昌二年所寫《五十韻》詩亦有“轉蓬猶邈爾,懷橘更潸然”之句,可見温即使成年之後仍念念在懷而時時彰顯幼年喪母之事,突出地要紀念自己的母親,不知是否因爲其母是皇家公主而故意莊重提及。反過來説,一個成年人向自己的父執求訴之時,談自己幼年喪母的悲傷,總令人感到有點蹊蹺。《五十韻》,尤其《百韻》乃是溫集中寫自己生平大事的抒情長篇,二詩都特別宛然提及的母親,應是溫的爲之驕傲和很想炫耀的公主吧?我們這樣猜想時,又證得其事應發生在第47韻所說的約元和十年溫入太學之前的少年時期,這又和上面提到的宋國公主“薨元和時”相合。宋國公主是“下嫁溫西華,又嫁楊徽”的。唐代公主在婚姻上很開放。她是不是和溫西華生子庭筠之後,又嫁楊徽的呢?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也許我們只能這樣徒然推斷“空懷橘”和“懷橘更潸然”的意思了。以上二用“懷橘”事, 這是溫集透露的唯一的關於其母的綫索。
二  早年經歷
以下我們研究他在江淮受辱(39嵗)之前的大概經歷。《上裴相公啓》之自敘頗含消息。先看下面這一段。
占數遼西,橫經稷下
“自頃爰田錫寵,鏤鼎傳芳。占數遼西,橫經稷下。因得仰窮師法,竊弄篇題。思欲紐儒門之絕帷,恢常典之休烈”。這一段說自從先祖封田拜爵以來,到自己這一代,已移居到“遼西”,自己少年時就讀太學,因而窮究自己所敬慕的業師李程爲人為文之道,寫詩作文。自己本想要光大衰微的儒門絕學,頗有以恢宏道統自任而建功立業之大志。其中提到三件事,值得拈出加以强調。
《晉書.趙至傳》“年十四,詣洛陽,遊太學,遇嵇康。”遂與之遊;後“年十六遊鄴,…隨康還山陽,…及康卒,至詣魏興見太守張嗣宗。甚被優遇。…嗣宗卒,乃向遼西而占户焉。”趙至是先“遊太學,”後來“占數遼西”的;溫則先 “占數遼西”而後“橫經稷下”(即遊太學),這算是變用典故了。 自比趙至(嵇康的少年朋友),與他在詩文中屢自比嵇紹可以相參。
“占數遼西”,原指趙至在遼西入籍居住,此處當作典故用,指溫幼年時曾隨其家居於家鄉之外某地。蓋安史亂後,長安仕族多有移居南國者,或至少在南國置業。溫氏似亦如此,此即前文所説“南紀之清源”也。溫確實在江南有家,《舊傳》說他“失意歸江東”,《新傳》說他“去歸江東”;他的《詩集》卷八《送盧處士游吳越》 自謂“唯有王孫獨未回”。卷四《東歸有懷》及《春日將欲東歸》詩皆稱自長安去吳越一帶為歸。但具體所歸位置,是吳或越之何地,殊難定論,尚待確考。
橫經,橫向打開經書放置膝上,謂努力讀書。稷下,借稷下學宮指當時的一官辦學校;《百韻》詩“泮水思芹味”句用《詩 · 泮水》“思樂泮水,薄採其芹”文義,亦自言曾在所謂“泮水”讀書。鑒于溫平生入讀官學應只有一次,所謂“稷下" 與“泮水”所指應同。而由溫《投憲丞啟》“某洛水諸生,...曾遊太學”的直接敘述,知此“官學”即洛陽太學。在唐代能入洛陽太學非易事也。
《新唐書‧選舉志》“太學,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孫、職事官五品期親若三品曾孫,及勳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為之;…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 ;…元和二年,東都國子館十人,太學十五人。”東都太學生名額甚少,地位頗爲優越;根據太學生的年齡限制,可證溫在太學就讀時的年齡當在十四至十九歲之間。根據筆者所考溫生年(798),溫可能在太學就讀的時間為811至816這五年中的某一年或兩年。更重要的是,他能入太學這個事實本身就說明當時尚有前輩餘廕可霑,這就再次證明溫的父(祖)輩之官品必須至少是五品(順便重複:溫曦爲太僕卿,從三品;溫西華爲祕書監同正,正三品)。
羈孤牽軫和羈齒侯門
《上裴啓》繼續說:
俄屬羈孤牽軫,葵藿難虞。處默無衾,徒然夜嘆;修齡絕米,安事晨炊!
這一段的意思是:在太學不久,自己成爲羈旅孤兒,(《禮記·深衣》“如孤子”注: “三十以下無父稱孤”);執紼而牽引柩車。軫, 軫車也,即柩車、喪車, 本是一種無輤之柳車(喪車)。宋聶崇義所纂輯漢鄭玄、晉阮諶、唐張鎰等人所傳之《三禮圖集註》卷十九“柳車名有四:殯謂之輤車,葬謂之柳車,以其迫地而行則曰蜃車,以其無輤則曰軫車。”喪父以後,溫連粗茶淡飯也吃不上了(遑論求學)。他自言(有所誇張)像吳隱之(字處默)冬日無被,夜晚受凍;如王胡之(字修齡)無米下鍋,難爲早餐。父親逝世,如此重大之事,溫卻用四字如此含混帶過,當因父被害,啓主裴相公知之,不煩多言也。其事發生在“羈齒侯門”之前;估計在元和十年(815)左右。“羈孤牽軫”一句話,包含着父親死難的重大消息,含蓄着多少悲哀淒涼!
《百韻》與此處“羈孤牽軫”等句相應的是第五十一韻“事迫離幽墅,貧牽犯畏途”;言為事所迫、為貧所累,不得不輟學,並離開所隱幽居,走上兇險仕途。 而第五十二韻“爱憎防杜摯,悲嘆似楊朱”。說明仕途伊始。自己就受到宦官的迫害,而仿徨岐路,不知所之。可見溫與宦官的仇恨起自上一代,與其父之遇害有關。這也能佐證前文溫父死於宦官的看法。
下文接言“既而羈齒侯門,…”《左傳昭元年》(頁2026)“子干奔晉…,使后子(秦公子)與子干齒(杜預註“以年齒爲高下而坐”),辭曰:‘鍼(秦公子名)懼選(遣去),且臣與羈齒,無乃不可乎”?可見,“羈齒侯門”者,意即“與羈客齒於侯門”, 即與羈客同列論資格,謀食於侯門也。這其實是說,自己在父親亡故後(三年守喪後,約爲元和末),從此開始了四方漫遊、謀食侯門的遊宦生涯。這段時間很長,只因《上裴相公啓》重點不在敘述平生詳細經歷,而在陳訴江淮受辱的原委和侍從莊恪太子之後的苦境,故將至此爲止所有經歷用此四字概括。在《百韻》詩中,寫這段四方漫遊的經歷稍詳細一些:“旅食常過衛,羈遊欲渡瀘。塞歌傷督護,邊角思單于”—其中提到了詩人的南北遄行、入蜀地、窺塞垣。另外可考證者還包括讀書匡廬、盤桓江漢等經歷。而在開成以後,除了侍從莊恪太子約一年時間和貶尉隋縣之後數年(經常不在任)及最後為國子助教,溫平生大部分時間都是“羈齒侯門”的。但從《上裴啓》看, 所指“羈齒侯門”時間, 起於元和末年,終於開成元年江淮受辱。溫江淮受辱之時,已經三十九歲,這以前他的經歷,恐怕只能大概定個時間了。
溫大中二、三年間《上令狐相公啓》中説“旁徵義故,最歷星霜”是也,其實是長期利用父祖輩的餘廕和社會關係在官僚社會謀生:所謂義故者,就是他父祖輩以恩義結交的故舊朋友, 他們經常對溫頗有幫助。
三 江淮受辱和自比嵇紹
① “江淮受辱”的原始版本
“江淮受辱”事件原委,實包含在《上吏部韓郎中啓》中,此啓可看作記錄溫江淮受辱的最初文本。
某識異旁通,才非上智。幸傳丕訓,免墜清芬。衡軛相逢,方悲下路;弦弧未審,可異前朝。郭翻無建業先疇,嵇紹有滎陽舊宅。故人为累,仅得猪肝;薄技所存,殆成鸡肋。
分陰屢轉,尺涕難收。王粲之為客不休,諸葛之娶妻怕早。居惟數畝,不足栖遲;智效一官,靡能沾沃。荒凉散社,流寓窮途。高堂之瓮盎难充,下澤之津蹊可見。竊以棄茵怀舊,尚動深仁;投钓言情,猶牽末契。敢將幽懇,來問平衡。
昇平相公,簡翰為榮;巾箱永秘。頗垂敦獎,未至陵夷。倘蒙一話姓名,試令區處。分鐵官之瑣吏,廁鹽醬之常僚。則亦不犯脂膏,免藏縑素。豈惟窮猿得木,涸鮒投泉。然後幽獨有歸,永託山濤之分;赫曦無恥,免干程曉之門。進退彷徨,不知所喻。
逐段解釋如下。
第一段:我的見識不算博通融貫(嵇康《绝交書》“足下旁通, 多可而少怪”)。我更沒有“上智”之才((《藝文類聚》卷三七載沈约《七賢論》“嵇生(即嵇康)是上智之人,值无妄之日,神才高傑,故爲世道所莫容”)。如衡軛互相摩接之時,我正悲傷地走在人生的下坡路上;連參加科考以試文才的機會都沒有,而和前朝劉蕡下第的案例比,不是不同吧。我如郭翻一樣 (《晉書》本傳:居貧無業)在京城無產業;又像嵇紹在滎陽有舊宅 (《晉書·嵇紹傳》“紹遂還滎陽舊宅”)一樣,在鄠縣才有產業(《詩集》卷六有《鄠杜郊居》、卷八有《鄠郊別墅寄所知》)。我就像太原閔仲叔日買猪肝一片,在貧困中依靠為官故人的接濟,而自己的經緯才學,竟如棄之可惜食之無味的鷄肋,毫無所用。
第二段:光陰常馳,難療我的悲慘。我像王粲(178-234)多年爲客,像諸葛亮(181-233)娶妻甚晚: 依筆者所考溫庭筠生年(798),至上此啓時(836),已三十九歲矣。 “居惟”以下謂家貧不足維持,未能霑恩謀生。荒涼無人瞻顧如樗散之木,流浪輾轉忙碌在窮途末路。家道貧窘,生計拮据。懷着對方能顧念舊情而幫助自己的希望,才把自己滿腔幽怨,向韓傾訴。
第三段:前二十字有闕文,似說“昇平相公”曾寫信誇獎推薦自己。所以要求韓把自己名字上報,給予甄別錄用,使在揚子院衙門中有所分責,成爲鹽鐵屬僚;那麼也不必對方出錢資助(脂膏,當指對方爲官掌握的錢。漢劉珍《東觀漢記·孔奮》“直脂膏中,亦不能自潤”),也不用再隱藏我粗陋之才(原文縑素當作“儉素”或者“簡素”,謙自指樸陋無華的材質)而自食其力。這樣我這個湮沉無助之人便有了歸依,如嵇紹那樣長期依靠山濤的情分。也就用不着爲了謀生公然厚顏去干求“程曉”(代指宦官,見下)了。
簡言之,第一段自言才與時戾,命途多舛,雖有祖宗舊業,生活貧窘,難用所長;第二段自言老大娶妻,故投啓求故交韓郎中幫助。第三段則表達欲借父執推薦,得職陽子院,而決不干求宦官的意思。一言以蔽之:孤窮娶妻,謀職揚子。不干程曉,來求父執。
應注意的是,揚州、尤揚子院這種關鍵的國家商業機構,是作爲當時工商雜類代表的宦官勢力之麇集處。溫在揚州揚子院謀職之行動本身,等於染指揚州鹽鐵之利,難免與仇人宦官勢力狹路相逢。讀《上韓啓》不問可知,結果是溫非但達不到目的,而且必會被宦官勢力的代表尋釁迫害,尤其因娶妻為妻而謀職,而所娶妻為妓女,更給其敵人可乘之機。上啓的時間由本啓“弦弧未審,可異前朝”確定爲開成元年,也即是大和九年十一月的甘露之變之後不久改元的開成元年。因此話意謂連參加科舉考試以求晉身都不可能,這和前朝即大和朝劉蕡直言宦官為禍之烈,“考官畏宦官,不敢取”,難道不同嗎?當時剛改元開成,説“前朝”對當時讀者是不須解釋的,而前朝劉蕡下第之事也是盡人皆知的宦官干政事例。本啓提到的諸事,無論時間(開成元年)、地點(揚州)、事由(爲娶妻籌集資財)、結果(遭受迫害),都已構成了馬上就要發生的溫庭筠江淮受辱事件的要素。本啓是記其事的原始文件。
② 自比嵇紹
全文引人深思者,是故意五次用有關嵇康的典實,自言秉性,隱含其父消息,尤其是以嵇紹自喻,更確有所指。旁通,是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中字眼;上智,是沈約描寫嵇康的用語;嵇紹是嵇康的兒子;山濤是嵇康托孤之人;程曉,隱然也是有關於嵇康的人物;是《絕交書》中“黃門”的一種變形或化妝。
在溫詩文中還有幾個類似例子。例如《感舊陳情五十韻獻淮南李僕射》(以下簡稱《五十韻》)首聯“嵇紹垂髫日,山濤筮仕年”;自比嵇紹,以嵇康託孤之人山濤指李僕射(李紳)。《晉書·山濤傳》“與嵇康、吕安善,後遇阮籍,…康後坐事,臨誅,謂子绍曰“巨源在,汝不孤矣。”同詩“抑揚中散曲“,仍自比嵇紹,以廣陵散(即所謂“中散曲”)比家傳忠直之道而自詡傳人;以廣陵散之抑揚,比喻自己仕途之窮通、起伏;當時溫已歷江淮受辱之禍、侍從莊恪之榮、“如擠井谷”之厄、等第之譽、罷舉之毀,數度大起大落,正 “抑揚”之謂也。《晉書·嵇康傳》“與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 ;“康將刑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康顧視日影,索琴彈之,曰‘昔袁孝尼嘗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之,《廣陵散》於今絕矣’!”《上令狐相公啓》“嵇氏則男兒八歲,保在故人”。也暗寓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語義:“女年十三,男年八歲,未及成人,況復多病”;既直言幼子由故人保護,也暗寓本人仰賴山濤般故人看顧之意。
最令人納罕的是, 魚玄機《冬夜寄飛卿》(《全唐詩》卷八百四)“嵇君懶書札,底物慰秋情”,竟然把溫庭筠和嵇紹等同了起來,直接稱溫為“嵇君”了。
我們應該特別注意溫爲什麽用程曉這個名字。讀《三國志》本傳,其中程曉“嘉平中官黃門侍郎”似乎是唯一重要消息。黃門侍郎,又稱黃門郎,乃是士人擔任的皇帝近侍之臣,而與其他帶“黃門”字樣的黃門令、中黃門,小黄門、黄門署长等宦官擔任之職不同。《宋書·百官下》(卷四十):“董巴《漢書》曰: ‘禁門曰黃闥, 中人主之, 故號曰黃門令’”。 所以用“黃門侍郎”代指宦官本是不對的。溫偏以任此職的程曉代指宦官,因爲“黃門侍郎”這四字中之“黃門”正好被借用來與嵇康《絕交書》的“黃門”語意相證:“若吾多病困,欲離事自全,以保餘年,此真所乏耳,豈可見黃門而稱貞哉”, 而確指宦官。《文選》李周翰注“黃門,閹人也。”根據《絕交書》“山濤將去選官,舉康自代。康乃與濤書告絕”,説出“七不堪“、“二不可”等種種理由,最後說“豈可見黃門而稱貞哉”,其意為:哪裏是非要見了前來宣旨的宦官,正式任命我代替你的職位--才算好呢?還是堅決拒絕山濤“以吾自代”之意。
在文中程曉居然指溫所不願厚顔去干求的、蔑視而又仇視的人物。溫謀職揚子院,以爲干求程曉便是厚顔無恥,便是忘恩負義,簡直把程曉當成仇敵。結合自比嵇紹看,他是把程曉比作害死其父的宦官。他不屑於干求集結在揚州的宦官勢力之代表人物。他不肯把“宦官”寫出,他甚至不想把可以代指宦官的“黃門”明白寫出,卻拉了個與宦官無關的程曉來打掩護。程曉不過官職帶“黃門”二字, 如此間接暗示,可謂用心良苦、藏意良深矣。他用《絕交書》原文中嵇康避而不見的“黃門”之確鑿的身份來指自己的敵人,而且再加一層隱蔽:這正是我們解釋程曉這個“黃門(侍郎)”爲宦官的文本證據。這裏提及宦官的隱晦程度,正可反映當時宦官的勢焰熏天和橫蠻猖獗,也表明溫與宦官勢力的不共戴天之仇,這就是殺父之仇。這就是本文中不願意厚顔去干求程曉的原因,這就是溫在詩文中屢自比嵇紹的原因。當時形勢必非常緊張恐怖,迫使溫不得不用極端隱晦的文字表達有關宦官的內容。可以想見,溫要防範的並非只是那些宮中掌權、文字功底淺薄的太監,還有阿附宦官的文人,或謂之曰“宦官勢力”,尤其在揚州這樣滿佈宦官代理人或者耳目的商業城市,這種親宦官的文人恐怕密度更大,不特別防範是不行的。也怪不得溫其後詩文涉及其事時,一說到宦官,就用極其深曲的文字,從《百韻》的“揚觶辱彎弧”、“愛憎防杜摯(蕢)”,到《上裴相公啓》的“杜摯相傾,臧倉見嫉”、《上學士舍人啓》“摧殘膳宰之前”,加上本文的“免干程曉之門”,其真意埋藏之深,縱有心者都幾乎難以辨認,況無心者乎?
頻繁自比嵇紹,乃至被稱嵇君,令人不得不從嵇紹有關經歷推論溫父的經歷,尤其是嵇康被害而死之事實。公然不諱自比嵇紹,本來就等於承認其父親是被害死的、嵇康式人物;等於比嵇紹所忠事的司馬晉朝廷為李唐朝廷。繼續推下去,如把害死嵇康的司馬昭為比為唐皇室,就大誤了。嵇康雖是被司馬昭害的,溫父卻是被宦官害死的。所以,溫暗借《絕交書》中嵇康所輕視和不屑的“黃門”。來指“程曉”這個名字,並代替宦官。這種似乎張冠李戴的手段好像很不恰當,越不恰當越準確地指向宦官。對此,當時揚子院官員中,溫的舊交或知心文友或可會心一笑。當時宦官專權,屈身阿附宦官的文人肯定有的。如果親宦官勢力有追究此文罪責者,溫大可為此“程曉”文義辯解而推諉之。其實宦官勢力大概不需看懂此文,而只憑溫的求職或得利(被遺贈資財)的事實,就大打出手了。因爲他們是溫的仇人;因爲他們害死溫父,溫便成了他們的仇人—這是得勢害人而心虛者的普遍心理。
附:韓郎中考
那麼, 這個吏部韓郎中究竟是誰呢? 且看以下記載:《舊唐書·文宗紀》“(開成元年),四月丙申,李石判度支,兼諸鹽鐵轉運使”《資治通鑒》卷二四五(開成元年九月)載,“李石用金部員外郎韓益判度支,案益坐贓三千餘緡,系獄。……冬,十一月,丁巳,貶益梧州司戶”。兩《唐書·歸融傳》也有關於韓益此事的後續記載。《舊·傳》(卷一四九)云“問融曰‘韓益所犯,與盧元中、姚康孰甚?’對曰“元中與康枉破官錢三萬餘貫,益所取受人事,比之殊輕。”又《新唐書·李宗閔傳》記有關韓益開成三年事:楊嗣復言“比殷侑爲韓益求官,臣以其昔坐贓,不許。(鄭)覃托臣勿論,是豈不爲黨乎?遂擢(李)宗閔杭州刺史”。由《舊唐書·文宗紀》“開成三年二月,以衡州司馬李宗閔爲杭州刺史”,知直至李宗閔爲杭州刺史的開成三年二月,殷侑尚在爲韓益求官。
這個韓益活動的時間範圍非常符合我們所考證的《上吏部韓郎中啓》的投獻時間,即開成元年,而他的職位判度支、尤其他的上司李石用他爲判度支,應和揚州鹽鐵院有關;只是“金部郎中”和·“戶部郎中二職銜何者為誤?是否一人轉任?就不得而知了。但韓郎中溫有關的活動發生在開成元年前後,是確定的。
四  江淮受辱的多種表述
接上文,《上裴相公啓》下一段話是:
“(既而羈齒侯門),旅遊淮上;投書自達,懷刺求知。豈期杜摯相傾,臧倉見嫉。守土者以忘情積惡,當權者以承意中傷。直視孤危,橫相陵阻;絕飛馳之路,塞飲啄之塗。涉血有怨,叫天無路。此乃通人見愍,多士具聞。徒共興嗟,莫能昭雪。”。
此處正面敘述的就是溫的“江淮受辱”事件。有關經歷和因果細節,前引《上吏部韓郎中啟》已見大概:他投啓揚子院的“韓郎中”,提到自己結婚已經很晚,希望對方以山濤般的情誼,幫自己得到鹽鐵屬吏之職務,使自己能自食其力而解決費用,不煩對方出錢,也不必厚顔去干求宦官。在此處他説,自己在淮上投書求知,不料竟招致宦官勢力(所謂杜摯臧倉者流)毫不留情的誣蔑打擊和人身迫害。致使地方官不顧舊情而對他積累惡感,當權者(時相)也承(宦官)意對他攻擊誣陷。這些惡勢力公然對孤危的他橫加迫害。不但斷了他科舉晉身之路,連他做鹽鐵屬吏謀生之途也被堵死。他有長輩被殺的血腥冤情,但是他叫天無路。明白事理的人都同情、朝中很多大臣也知道,溫是冤枉的;但也只好一起嗟嘆而已,沒人能爲他申雪冤枉。江淮受辱事件,不僅是開成元年時溫作爲宦官仇人“懷刺求知”謀職揚州鹽鐵院的結果,也是他此後二十餘年“厄於一第”的直接原因。
其他自敘
對比《上韓郎中啓》所含蓄而未展開的矛盾,以上是對江淮受辱之事後描述。除了這二例,溫詩文中還有一些不同的自敘。
其三,溫《百韻》詩第55至57三韻“堡戍標槍槊,關河鎖舳艫。威容尊大樹,刑法避秋荼。遠目窮千里,歸心寄九衢”。寫的就是甘露之變後總的緊張局勢下,自己曾投靠的“大樹”既倒,而不得不逃避繁刑苛法,去了京師。第82、83兩韻“客來斟綠蟻,妻試踏青蚨。積毀方銷骨,微瑕懼掩瑜”,則詳言事情的細節。“客來斟綠蟻”者,說:自己為青樓之客而飲酒;“妻試踏青蚨”者,其實是“試妻踏青蚨”的倒裝;解作努力娶(妓為)妻而不惜錢財。此二句其實是說在江淮買妓為妻的事端,成爲下一韻自己遭致“積毀銷骨”的根本事因。二句謂“微瑕”導致的無窮毀謗簡直要把温吞噬而否定其全人。正因買妓為妻才有所謂“微瑕掩瑜”的結果。
其四,《感舊陳情五十韻獻淮南李僕射》“宦無毛義檄,婚乏阮修錢”描述自己結婚而沒有阮修那樣有名流為之斂錢為婚的排場,與《百韻》不謀而合,也不過是向李僕射訴說自己江淮受辱的原委:因爲結婚缺錢,求告揚子院故交,才導致無數禍端和非議。
其五,《偶遊》詩“與君便是鴛鴦侶,休向人間覓往還”及《懊惱曲》“玉白蘭芳不相顧,青樓一笑值千金。”也說明溫確實對此妓女有“鴛鴦之性”,並且爲了這位青樓女子的“一笑”,不惜千金即為之贖身,傾其所有“盡為狹邪所費”。這個證據能若合符契地證明溫破費錢財買妓為妻事,應該不是偶然的。
其六, 溫大中中《上鹽鐵侍郎啓》(裴休)對江淮受辱事有很簡括而頗有個性的描述:“強將麋鹿之情,欲學鴛鴦之性。 遂使幽蘭九畹,傷謠諑之情多;丹桂一枝,竟攀折之路斷”—自稱硬把那麋鹿般追歡逐樂的野情來效法鴛鴦雙飛雙宿的馴性,意思就是把狎妓之情變成婚姻之樂,說的似乎含蓄而非常真實,其事就是為妓女贖身、買妓為妻, 而橫遭誣蔑的情事:所以自己竟像屈原好修那樣遭到群小的攻擊,被誣為“善淫”,竟因此不能中第而落魄窮途。
各種記錄或異説
由於謠言滿天飛,當時留下的記錄乃至正史,對其事發生的時間、原因、結果和性質,各有異說。但因作者本人對其事有忠實的交代,各種異說最後仍歸結爲作者自敘之言。
其一,《玉泉子》曰:“初將從鄉里舉,客遊江淮間,揚子留後姚勖厚遺之。庭筠少年,其所得錢帛,多為狭邪所費”,其後更有關於溫庭筠之姊埋怨姚勖而姚因此病死的小説家言, 今不綴錄。“多為狹邪所費”與《百韻》“妻試踏青蚨”,只是同一事件的不同表述,《玉泉子》所記含嘲諷而失真,好像這位公子把揚子院所得全耗費於花街柳巷了。《百韻》則太簡單嫌刻琢而近晦澀,使很多人讀其文而錯過其解。《《玉泉子》涉及到揚子院,好像事關姚勖,而姚勖當時遠非揚子留後也。能對揚子院的錢財有支配權的應是《上吏部(按應作金部)韓郎中啓》的啓主韓益。看來韓沒能許諾讓溫任鹽鐵屬吏,卻助了他一筆錢財,也許是通過下層吏員姚勖交給溫,結果溫爲此遭受了笞辱,傳言稱笞辱溫的人是姚勖,至於姚是否屈從于宦官勢力而爲此,則不得而知也。
其二,《舊·傳》“咸通中,失意歸江東,路由廣陵,心怨令狐綯在位時不為成名。既至,與新進少年狂遊狹邪,久不刺謁。又乞索於楊子院。醉而犯夜,爲虞侯所擊,敗面折齒。方還揚州訴之。令狐綯捕虞候治之,極言庭筠狹邪醜跡,乃兩釋之。 自是污行聞於京師。庭筠自至長安,致書公卿間雪冤”。誤把時間定爲咸通中而無端錯怪令狐綯,又把《上吏部韓郎中啓》之“懷刺求知”的行爲誤解爲“乞索於揚子院”,加上一些想當然的細節。不過該傳作者知道庭筠有冤,而且指出溫受辱後自至長安致書公卿間雪冤。
其三,《新·傳》“去歸江東。令狐綯方鎮淮南,廷筠怨居中時不為助力,過府不肯謁。丐錢揚子院,夜醉,為邏卒擊折其齒,訴於綯。綯為劾吏,吏具道其汙行,綯兩置之。事聞京師,廷筠遍見公卿,言為吏誣染”。較之《舊傳》,唯改成“爲吏誣染”近是。所謂吏,必是宦官勢力的代言人。
其四, 阮閱《詩話總龜》卷上:“醉為邏卒擊折齒,由污行,訴不得理;連舉不第。”這是《舊·傳》簡版。《北夢瑣言》卷四“吴興沈徽云:温(一本此有“舅”字)曾於江淮為親表檟楚,由是改名庭筠”。此説甚有創意(按“親表”後應加“遭”字),《全唐詩話》(卷五)“曾于江淮為親表辱之,由是改名”(抄自《瑣言》)。《唐才子傳》(卷九)“後夜嘗醉詬狹邪閒,為邏卒牙齒,訴不得理”;則是兩《唐書》本傳變種。
以上十種文字,六種是溫本人的表述,四種是後世文人的表述。事實上,溫平生不可能兩次在江淮受此等侮辱,不可能兩次在揚子院干求得到錢財買妓爲妻。溫本人的敘述因不同場合而詳略不同,側重不同,不詳其事者往往難辨。後世文人的記載則因舊時謠言的影響從不同側面改變了事實,而混淆視聽。但其中的基本事實是不變的:開成元年,溫在揚州揚子縣揚子院,有所干謁,有所獲取(錢財)、以其所獲,買妓爲妻、被冠以狂遊狹邪之惡名,爲之受到其仇家(宦官)的無情迫害和侮蔑(詳見拙作《溫庭筠江淮受辱本末考》)。影響之深遠,使得本來就難以應考的他,好容易被允改名應第,卻因改名事泄而等第罷舉,其後流落二十年,才“為等第後久方及第”。在以上各例中,揚州、鹽鐵院、娶妻、費用,這些基本因素甚至不用湊全,就向我們透露了某個側面的事實,而補充或矯正整個事件的真相;而迫害溫庭筠的宦官則一直逍遙法外,也許因正史作者不屑提及,也許他們寫史時來不及細細尋繹溫之詩文本意。
五 侍從莊恪太子
江淮受辱之後,如《百韻》所云“遠目窮千里,歸心寄九衢”,溫自揚州去了長安。“庭筠自至長安, 致書公卿間雪冤”(《舊傳》);“庭筠徧見公卿,言爲吏誣染”(《新傳》)。他的種種社會關係和個人努力,使事情有了轉機,使他不但脫離淄垢,而且居然有了侍從莊恪太子,直接爲最高統治者服務的機會。《謝襄州李尚書啟》之作爲溫侍從莊恪太子的證據,已頗爲論者所引,然原文似有暧昧而引者往往不能覘其全貌。故以下依原文順序逐句解釋引申。有些句子已解過,爲省篇幅,就不一一引用原典故了。
①溫侍從太子所任職務詳証
某啟:某櫟社凡材,蕪鄉散質,殊無績效,堪奉恩明。曷當紫極牽裾,丹墀載筆。顧循虛淺,實過津涯。
開頭自謙庸才不堪用,也毫無為官的實績,可奉報恩公推薦之德。接着說自己多麼渴想列于朝班而能如辛毗牽魏帝裾強諫、如起居郎起居舍人那樣載筆載言(這是虛擬語氣);而李尚書對自己這樣的空疏淺薄之才,顧念安撫,確實恩德無邊。
豈知畫舸方遊,俄升於桂苑;蘭扃未染,已捧於芝泥。
這幾句說,自己想不到的是,正與李尚書遊處,接着就升到“桂苑”(當指太子左春坊司經局);也沒有染跡御史臺,卻有了“捧芝泥”的高就(爲太子司直)。這句話是證明溫所任職務的關鍵。
 “升於桂苑”之“升”本身証明“桂苑”應代指一官署。“桂”作爲宮名,見于《漢書·成帝紀》“帝爲太子,…初居桂宮”,已與太子相關。“桂苑”與“桂宮”意思近似,都帶關鍵字“桂”。是表述自己任職之大體範圍。與“桂苑”之名最相近的官署名是“桂芳館”或“桂坊”,即唐代“比御史臺”的太子左春坊司經局。
《舊唐書高宗記》“龍朔三年,(太子詹事府左春坊)司經局改為桂芳館。”又《百官四上》“龍朔三年,改司經局曰桂坊,罷隸左春坊,領崇賢館,比御史臺;以詹事一人為令,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以洗馬為司經大夫。…改司經大夫曰桂坊大夫,糾正違失”。《新唐書‧百官志》把以上“比”推演如下“景雲二年,…改門下坊曰左春坊,復置諭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門下侍郎,司議郎以比給事中,贊善大夫以比諫議大夫,諭德以比散騎常侍。右坊,則庶子以比中書令,中舍人以比中書侍郎。”此處左、右春坊比門下省、中書省,司經局比御史臺之所謂“比”,即以東宮官制相比于整個帝國官制,而東宮官制是唐代輔助太子接班的特殊職官系統。正是在如此類比之中,“桂苑”所指桂坊,即太子左春坊司經局,可相比于帝國官職系統中的御史臺,或者說是“太子版”的御史臺。
蘭扃,即蘭臺之門扃, 代指蘭臺。染,染跡,混跡于,行跡所至;蘭扃未染,謂身尚未至蘭臺。《漢書百官六卿表》“ ‘(御史中丞)在殿中蘭臺,掌圖籍秘書’。故《通典》(卷十九)云 ‘後漢以來,謂之御史臺,亦謂之蘭臺寺’。” “蘭扃”二句,對比上句,應顯示詩人所任職務的具體執掌。就其原意推理,須“染跡”蘭臺之門扃,方能如御史“捧於芝泥”;則今所“染跡”者,雖非蘭臺,又能 “捧於芝泥”,則其官署與蘭臺有可比者,仍是左春坊司經局;即雖非御史,卻是可比侍御史的司直也。
芝泥,即印泥。捧芝泥,一般指掌大印的機密之職,尤指侍御史、御史中丞等,如《全唐詩》卷六八五吴融《和睦州盧中丞題茅堂十韻》“芝泥看只捧”。《全唐詩》卷四十上官儀《和贈高陽公》 “薰爐御史出神仙,雲鞍羽蓋下芝田”;《全唐詩》卷八百三薛濤《贈蘇十三中丞》“今日芝泥檢徵召, 別需臺外振霜威”。這是因爲,“芝”在唐代能見的神仙傳說中已成侍御史的特徵詞。《後漢書·馮衍傳下》“食五芝之茂英”句李賢注引《茅君内傳》“句曲山上有神芝……第五名曰玉芝,剖食拜三官正真御史”;溫好友段成式《酉暘雜俎》(卷二)“玉格”也記“句曲山五芝,……第四芝名夜光洞鼻,食之爲太清左御史。第五芝名料玉,食之爲三官真御史。” 又陶弘景《真誥》卷五“仙官食眾芝者為御史。”《庾子山集》卷十二所引《漢武帝聚書讚》“芝泥印上,玉匣封來。坐觀風俗,不出蘭臺”,說明御史“在殿中蘭臺”“捧芝泥”。司經局“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比侍御史”, 正是“捧芝泥”角色。故溫染跡其中,自然是在司直之位。
還應指出,桂宮蘭殿,乃至本句中的桂苑蘭扃, 雖可泛稱宮殿臺省,更可專指太子東宮官署;《初學記·皇太子第三》(卷十)“桂宮蘭殿”條除引《漢書》成帝爲元帝太子時居桂宮(見上)外,還說“《漢武故事》曰:武帝生猗蘭殿,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立為皇太子。”推而廣之,連芝砌蘭扃,也可指太子左春坊司經局。溫庭筠大中時《上學士舍人啓二首》之一“亦有芝砌流芳,蘭扃襲馥”二句,說自己曾在“桂坊”任職類司直而頗有美聲。溫所擔任的司直,職責除“捧芝泥”、 “掌彈劾宫僚,纠舉職事” (《舊唐書•職官志三》)外,應是生活陪伴、讀書引導的亦師亦友。這個職務,以其經常陪侍太子而有其特殊的重要性。應該説,由於當時形勢的急劇變化,溫是有其名而未得其實,在其位而未得其職的。
溫侍從莊恪,除此“升於桂苑”、“捧於芝泥”外,還有(《百韻》)“蓮府侯門貴,霜台帝命兪”以下的詳細敘述,有《洞戶二十二韻》全篇的獨特表白,還有《上裴相公啓》“不沾渙汗之私”的補充説明。另外詩文中多次述及。其中有些在下文中將提到。
本啟見《文苑英華》卷六百五十三附“謝官”目下。啟文旨在感謝其業師李尚書之援引,使自己樗散之才,出乎意料而平步青雲。故戰戰兢兢,思盡厥職,以報師德,以答皇恩。“豈知”二句對所得職務之形容有範圍、有執掌,應該可以確定。我們定之為太子左春坊司經局司直,後文還要從各方面再確認和驗證。
②業師李程之推薦
以下我們繼續研究《上李啓》原文。
此皆寵自升堂,榮因著錄。
升堂、“著錄”二句謂己被此寵榮,全因忝列對方門牆、為其升堂入室、名在其錄的正式私淑弟子。
勵鴻毛之眇質,托羊角之高風。日用無窮,常仰生成之德;時來有自,寧知進取之規。兢惕彷徨,莫知所喻。末由陳謝,攀戀空深。
這幾句說振奮自己微末的人才,不負此青雲直上的機會;故將永遠銘記老師的再造之恩。同時既思努力盡職,又誠惶誠恐,對離任的老師攀住車馬,戀戀不舍。
這位溫所仰慕的名儒乃是李程(766-842),字表臣,隴西人,唐宗室。兩《唐書》有傳(《舊唐書》卷一六七,《新唐書》卷一三一)。貞元十二年(796)狀元及第。是當時出名的文章大師和宗室宰相。李在“(開成元年) 十一月,兼判吏部尚書銓事。... 二年三月,檢校司徒,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837-39)”。我們根據啓中語“此皆寵自升堂,榮因著錄”一語定李程為溫的業師。溫平生只有李程一位老師, 而絕無稱他人為師之事。溫集中凡提到師長處,毫無例外是說李程。如《謝紇干相公啓》“此皆揚芳甄藻,發跡門牆”;《上裴相公啓》“橫經稷下。因得仰窮師法,竊弄篇題”;《上封尚書啓》“丘門托質,不負心期”等。《上蔣侍郎啓》(之二)“從師於洙泗之間”,甚至以孔子與其門徒喻業師和自己。連溫的改名,從師李程後由溫庭雲改爲溫庭“筠”,開成四年秋參加京兆府時改名溫岐而字“在蒙”,都使用了李程詩賦中的字眼。
《唐語林》卷二(亦見《因話錄》卷三)載“元和以來,詞翰兼奇者,有柳柳州宗元、劉尚書禹錫及楊公。...李相國程、王僕射起、白少傅居易兄弟、張舍人仲素為場中詞賦之最,言程試者宗此五人。”也顯示當時李程在文人士子心目中的地位。《舊·傳》載:“程藝學優深,然性放蕩,不修儀檢。滑稽好戲,而居師長之地,物議輕之。”——這說明李程乃當時名師,而若從溫的人格特徵考慮,簡直是有其徒必有其師。
③李程對溫的深刻影響
分析以下文字, 更可看出李程對溫爲人為文的深刻影響。
《新·傳》載“程為人辯給多智,然簡侻無儀檢。雖在華密,而無重望。為帝(指文宗)所遇,嘗曰:高飛之翮,長者在前,卿朝廷羽翮也。”文宗朝的這段著名逸事被采入正史。不但印證了《舊·傳》關于李程學問人品的記載,還反映了文宗對李程的信賴,以至于送給他一個雅號--“長(讀若常)者”,意即羽翼王朝的群臣之首。而溫《上蔣侍郎啟》二首之一云:“頗識前修之懿圖,蓋聞長者之餘論。顓愚自任,并介相忘。 質文異變之方,驪翰殊風之旨。粗承師法,敢墜緹緗。”其中“長者”在一般“長(讀若掌)者”含義之外,必有所專指,而與“粗承師法,敢墜緹緗”相呼應;否則文意流於空泛。把“長者”(讀若長)理解成引文宗語而雙關指李程,文意頓時生動具體,當爲溫庭筠之原意。溫在此強調老師當年推薦自己侍從太子的事實,等于向啓主蔣侍郎炫耀其事,是加大求懇力度之意。餘論,謂推薦之高論、宏論。如 “士子聲名未立,應共獎成,無惜齒牙餘論”(《南史˙謝裕傳》); “疇昔承餘論,文章幸濫推”(徐晶《贈問駙馬汝陽王》,見《全唐詩》卷七五)。飛卿既是李程高足,對其高論宏議,必多所聞,也曾得李之舉薦,“蓋聞長者之餘論”言簡意賅。説盡了溫與其業師李程師徒關係。
此聯前句“頗識前修之懿圖”也應深一層解。前修, 泛指前賢,則泛泛然無所實指;溫因其詞最早出屈原《離騷》“謇吾法夫前修”,而用以特指屈原,應是正解。如此,“前修之懿圖”即指屈原創作之妙旨深意也。那是什麽呢?《史記•太史公自序》之論《離騷》題旨“作辭以諷諫, 連類以爭義”,即飛卿所謂“前修之懿圖”而追蹤取法者也。王逸《離騷序》也說“《離騷》之文,依《詩》 取興,引類譬喻”。其實這也是今存李程文章的特點。觀《全唐文》(卷六三二)所載今傳李程賦二十六篇,雖惜幾乎全是應試專用之賦體,但其中多篇如《蒙泉賦》、《鼓鐘于宮賦》、《竹箭有筠賦》等,仍能在科考程式限制下,表現作者處濁世而卓然自立的懷抱,對當時國是君非、政風人情,時有所諷;稱之為“作辭以諷諫, 連類以爭義”,洵不為過。
正因“前修之懿圖” 在為文上、 “長者之餘論”在為人上的特別影響,溫才達到以下境界。一是為人之“顓愚自任,并介相忘”的作風,謂不管出處仕隱,總堅持自己的愚昧(實際上是原則)。顓愚,蒙昧愚蠢也,是謙稱自己偏執不知變通。并介,能獨善兼濟也,語又出《文選》嵇康《與山巨源绝交書》 ‘吾昔讀書,得并介之人。’劉良注:“并,謂兼利天下;介,謂孤介自守”。并介相忘,指超越了出處得失的精神狀態。二是為文之質文貫通乃至風格完全自如的境界,即“質文異變之方,驪翰殊風之旨”。這是說自己對于文章“質文”風格的相反相成、“驪翰”習氣的與時推移有特別解會。“質文”,此處專指文風的質樸和華美。《文心雕龍·時序》“時運交移,質文代變”;又《通變》“斟酌乎質文之間,而隱括乎雅俗之際,可與言通變矣”。驪翰, 黑馬和白馬, 代指不同的時代;殊風,有不同風氣。《全唐文》(卷十三)李冶《敕建明堂詔》“雖運殊驪翰,時變質文”;《文選》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其驪翰改色,寅丑殊建,別白書之。...三王異道而共昌,五霸殊風而並列。”李善注引《禮記‧檀弓》:“夏后氏尚黑﹐…戎事乘驪﹐牲用玄﹔殷人尚白,…戎事乘翰﹐牲用白”。鄭玄注“以建寅之月為正,物生色黑,黑馬曰驪。以建丑之月為正月,物生色白。翰, 白色馬也。”“粗承師法,敢墜緹緗”八字承上,說的就是自己在“質文異變” 和“驪翰殊風”的理解和運用上大致得其業師李程之學,不敢荒棄師傳之秘。所謂“師法”,乃本師所傳的、能成一家之言的學問,此照應上文“長者”,還是指李程之教。
李程近五十年仕途中多歷滄桑,亦多任要職。李程的的文風詩風,乃至道德儀型,都可以看出他對溫爲人爲文的表率作用;他與唐皇室的血肉相連的忠誠,他在混濁動盪的社會中貌似玩世不恭的人生態度,乃至他在歷次重大政治鬥爭(如永貞革新和甘露之變)中的立場,以及他的交遊 (如與劉禹錫柳宗元的深摯友誼),無不對溫有極其深刻的影響,也都表明他必樂于且能够推薦自己的高足走出命運的陰影而在政治上找到出路。
④李推薦溫侍從太子的時間
參照溫的個人經歷,其侍從莊恪太子,當在開成元年“江淮受辱”之後與開成三年十月太子死之前。考慮溫《詩集》卷六《洞戶二十二韻》(該詩專寫溫從遊莊恪太子事)所包含敘事線索, 溫初見太子正當“霜清玉女砧”,即初秋霜清、玉女搗砧之時;而該詩後文寫到秋風蕭瑟衆芳搖落,應是次年之秋;這時的“綠囊逢趙后,青瑣見王沈”,實際比喻狠毒的寵妃(楊賢妃)和猖獗宮掖的宦官(仇士良等)合謀害死了年幼的太子,所以說,飛卿開始侍從莊恪太子的時間(應比初見太子早)應早于開成二年秋, 而終於開成三年十月太子被害。
《舊·傳》李程“開成元年五月,復(按系自河中節度使)入為右僕射,兼判太常卿事。十一月,兼判吏部尚書銓事。... 二年三月,檢校司徒,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 ” 《舊唐書·文宗紀下》所載更為精確:“(開成元年)十一月甲申(十九日),以左(當爲右,下同)僕射李程兼吏部尚書”及“(二年)三月甲戌(即三月十一日),以左僕射李程為山南東道節度使。”清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卷四也引以上《文宗紀》材料,並以李程任職襄州之時間爲開成二年三月至開成四年八月。稱李為“襄州”復加“李尚書”是可以解釋的:溫本是自淮南至長安尋求老師幫助,而在長安之日,李程方掌吏部,溫當已頻仍拜謁;上本啓之日,李程甫調襄州新職,故題中仍以李鎮襄陽以前之長安舊職稱之,補加襄州字樣而已;則此啓當作于開成二年三月李程調職赴襄陽之後。啓文最後一句“末由陳謝,攀戀空深”正說明李程車乘已離開長安不久而在襄陽任上,溫自長安一別,“雖欲從之,末由也已”,無由當面拜謝而空懷當日攀車惜別之情。考慮李程自長安赴襄州就任的時間,從三月十一日得調令開始,遷延加上旅程,總須月餘,則投遞呈奉此啓之時間,約在五月。
應強調者,溫以弟子身份竟不稱李曾任之高職(相公或僕射)而特別稱之為尚書者,除弟子稱師特有的變通外,正說明李是以吏部尚書之職權推薦溫從遊莊恪太子的。
⑤ 解《謝紇干公(臮)啟》
本啓是溫從侍從太子的進一步證明,而啓主是紇干臮,考見下。全文先自言本廓落之才,久沉下僚,未料經由“揚芳甄藻”而“發跡門墻”,自己竟能“相如入室”、“宋玉登臺”以至于“持彼庸疏,棲于宥密”,最後鄭重申明感謝之忱。
某啟:某材謝楩柟,文非綺組。間關千里,僅為蠻國參軍;荏苒百齡,甘作荆州從事。
這段自言本非棟樑之材,又無雅正之文;奔波四方,虛度光陰,不過如《世說新語》所言郝隆和習鑿齒,擔任“蠻國參軍”、“荊州從事”之類幕府末僚而已。
或據此定溫當時在荊蠻之地,不妥。因《上令狐相公啓》(約大中初令狐綯入相前作)“敢言蠻國參軍, 纔得荊州從事”與本啓(開成二年作)“間關”以下二句用了同一組典故,用典已非實指其地,而上二啓的時間相隔大約十年。二者皆謂己位居下僚而已,而於不同時獻不同啓主,雖涉及“蠻國“、”荊州“字樣,並不包含作者上啓時地點消息。
寧思羽翼,可勵風雲;豈知持彼庸疏,栖于宥密。回顧而漸離緇垢,冥升而欲近烟霄 。榮非始圖,事過初愿。
這幾句自謂本想不到能展翅風雲之上,輔佐君王;哪知竟以凡俗之才,居機密之位;在逆境中向上高升、直近九霄;而回看前塵,自然遠離了蒙受毀謗的污濁環境。這種殊榮不是溫開始就能夢想到的,當然遠遠超出了他的願望。
此皆揚芳甄藻,發跡門牆。
此二句道出一重要事實:官方甄拔才士,而溫以其才藻,加上業師奧援,被甄發擢揚。此與《謝襄州李尚書啟》“此皆寵自升堂,榮因著錄”同義而可互證;所涉及的業師,是名副其實的授業老師,而非晚唐科舉場上一般的座主,此人乃李程也。
順便應再説明的是,“此處“發跡門牆”云云,絕不會指紇干(臮)是溫業師。紇干的座主崔群,貞元八年進士;元和十年知貢舉(《南部新書》卷六)而紇干得第。李程則是“貞元十二年进士擢第,…(元和)十二年,權知禮部貢舉”(《舊唐書》卷一六七《本傳》)。崔群與李程、韓愈(貞元八年進士,《舊唐書》卷一百六十《本傳》)、劉禹錫(貞元九年進士,《舊唐書》卷一百零六《本傳》)等都是熟朋友。溫絕不會把貞元十二年(796)中第的李程和元和十年(805)中第的紇干臮都認作業師的。
丘門用賦之年,相如入室;楚國命官之日,宋玉登臺。一日光陰,百生輝映。末由陳謝,伏用兢惶。
二句言猶如孔門以賦為教時,司馬相如會因賦才優異而入室一樣,自己也似楚國授官時的宋玉,以文才卓越登臺拜受職位。“楚國”云云,顯然指一不便明言的官署,其實和《謝李》中的官職屬同一官署,即左春坊司經局。 用“楚國”比喻有關太子事,此後竟成了溫的常用手段。如《全集》卷十一《上封尚書啟》“雖楚國求才,難陪足跡;而丘門託質,不負心期”,謂我雖因左春坊(楚國)物色人才而難陪先生足跡,但沒有辜負老師(李程)對我的期望。換言之,在被老師推荐佐太子期間,他是努力盡職、頗得好評的。
本啟與《謝襄州李尚書啟》(下簡作《謝李》),皆載列于《文苑英華》卷六百五十三《謝官》條目下。溫終生仕途偃蹇,我們本來就懷疑他究竟有幾次機會,能使他象《謝李》 那樣“托羊角之高風”,或象《謝紇》這樣“冥升而欲近烟霄”――說得如此隆重,都是直捷擢升至高位;以溫之措辭的準確,即使語帶誇張,若不是真接近了帝王家,斷不至用此等文字。而溫平生得以接近帝王的際遇,只有一次而已,就是侍從莊恪太子。故二啟所謝之官都應指從遊莊恪太子時所任太子左春坊司經局司直。只是在《謝李》中,用“豈知畫舸方遊,俄昇於桂苑;蘭扃未染,已捧於芝泥”之語隱括說出,而在《謝紇》中,用“楚國命官”、“棲于宥密”婉曲道明而已。更令人不得不信服的是,無論是《謝紇》所言“揚芳甄藻,發跡門牆”,還是《謝李》所言“寵自升堂,榮因著錄”皆清楚表明,溫是經由其業師的推舉薦引,才得此寵榮而有此“發跡”,才“顧循虛淺,實過津涯”而“榮非始圖,事過初願”的。不能設想,經一個業師,溫有兩次如此扶搖直上的際遇;同樣很難設想,溫有兩位業師都曾薦引他平步青云。
  ⑥溫被薦和紇干能薦的條件
我們研究了紇干履歷之後,定之爲元和十年登第的紇干臮(徐松《登科記考》卷三)。 一言以蔽之,《謝紇》、《謝李》二啟,實為同一事件而寫,為所得同一官而謝。謝李乃謝其大力推薦,謝紇則謝其順水推舟也。
晚唐時,紇干氏顯宦者,唯有紇干臮,從紇干之仕履研究他與溫可能的關係是有線索的。紇干臮,兩《唐書》無傳,今分析其相關的特別行實。
趙璘《因話錄》卷三云“開成三年,余忝列第。考官(重要:王讜《唐語林》卷四作書判考官)刑部員外郎紇干公,崔相國羣門生也。公及第日,於相國新昌宅小廳中,集見座主。及為考官之前,假舍於相國故第,亦於此廳見門生焉。是年科目八人,六人繼昇朝序。鄙人蹇薄,晚方通籍。勅頭孫河南瑴,先於雁門公為丞。公後自中書舍人觀察江西。又歷工部侍郎節制南海,累封雁門公。”
據徐松《登科記考》,趙乃大和八年(834)進士,故“開成三年(838),余忝列第”云云,所指的是,趙璘是年經吏部銓選而中“博學宏詞”之選。王讜《唐語林》卷四引《因話錄》“考官”作“書判考官”透露了消息。紇干臮雖不是知貢舉,他又確可稱為座主,因他是以“書判考官”的身份接見門生的,而他的門生是包括“制科”舉人在內的參加吏部“三銓”(尤“東銓”與“西銓”)者。紇干開成三年任吏部書判考官,由此逆推,他在開成二年當已充職吏部,担任本啓所謂“揚芳甄藻”之職,而受李程的委託,使溫“發跡門牆”。反過來看,我們知道,溫是在開成二年受其業師李程的推薦入侍莊恪太子的,至開成三年紇干猶以刑部員外郎任“書判考官”而掌吏部銓選,當是本啟所言“揚芳甄藻”的繼續,可見紇干這一二年任職大體不改,而上本啟當在開成二年,約與《謝襄州李尚書》大致同時。我們已證《謝襄州李尚書啓》是庭筠開成二年春投獻李程而“謝官”的,那麽本啓則是為得到同一個職位投寄紇干而“謝官”的。是李程任職吏部尚書時支使其下屬紇干臮錄用溫庭筠。李程年輩資望為紇干之師長,又為紇干之上峰,紇干自然樂意應其托而使溫中選。
但是本啓的題目《謝紇干相公啓》中“相公”的頭銜,使很多考證者爲之卻步,因爲統唐之世,也找不出一個姓紇干的相公來。趙璘稱之爲“(書判)考官刑部員外郎紇干公”這個事實,給我們啓發:溫不是也可以同樣稱之爲“紇干公”嗎?畢竟“刑部員外郎書判考官”的頭銜太長,官銜後半又非正式誥授,故溫原文恐寫成《謝紇干公啓》之類模樣,只是至《文苑英華》成書時或稍前,已被人妄加了“相”字。
所以可以確定:本啓是感謝紇干臮幫助得官的;而紇干是“書判考官”,即吏部詮選中負責“書”和“判”的考官。據《新唐書選舉志》:“凡選有文、武,文選吏部主之,武選兵部主之,皆為三銓,尚書、侍郎分主之。凡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四事皆可取,則先德行。…凡試判登科謂之入等,甚拙者謂之藍縷。選未滿而試文三篇,謂之宏辭;試判三條,謂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溫庭筠當時並無功名,並無職務,他如何能有資格參加吏部這樣的銓選呢?愚以為,李程推薦,紇干順水推舟等行動,其實是通過所謂“用廕”而實現的。這又從一個側面表現了溫尚能享受的“用廕”。
《新唐書選舉志》“凡用廕,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溫當時所得職位爲太子司直(尚未實授),正式官品爲正七品上,而溫曦、溫西華爲正三品和從三品。考察“用廕”而授職的以上規定,用其廕得正七品之官是大致合理的。我們因此認爲庭筠應至少是溫西華子侄輩。溫雖經“蓮府侯門貴,霜臺帝命俞”、即文宗皇帝的同意而在司直之位侍從太子,但在職時間太短,未及正式任命,至太子死而其事遂寢。前文已論及溫在《上裴相公啓》“暗處囚拘之列,不沾渙汗之私”,謂帝王恩渥不能始終如一而中斷。溫能侍從太子,除受重臣裴度,尤李程推薦,更靠帝王親戚的關係被文宗看中。只是在太子被害死後,文宗本人“受制於家奴”,不如赧、獻,形同囚拘,好像顧不上溫庭筠而不克其終了, 所以溫有“不沾渙汗之私”的感嘆。
⑦ 莊恪太子的悲劇
考莊恪太子李永(827-835)之短暫一生,可謂晚唐皇儲少年之永恆悲劇。文宗在宦官專權、皇綱傾頹之世,偏信楊賢妃,對太子之呵護不能始終如一,而給宦官造成害死太子的機會,也給垂死的文宗本人致命的打擊。
根據王起《莊恪太子哀冊文》“既免孩提,爰加封殖”。《孟子·盡心上》(卷十三)“孩提之童”趙岐注:“孩提,二三歲之間,在襁褓,知孩笑可提抱者也。”而李永大和四年 “春,正月,戊子)立爲魯王”;與此同時,“大和四年春正月丙子朔, 封魯王母王氏爲昭儀”(《通鑑)卷二四四)。文宗以為“魯王質性可教,宜擇賢士大夫為官屬”,“因以戶部侍郎庾敬休守本官,兼魯王傅;太常卿鄭肅守本官,兼王府長史;戶部郎中李踐方守本官,兼王府司馬”,而在大和六年“十月庚子朔詔魯王永宜冊為皇太子”,當時 “天下屬心焉” ( 《舊唐書·文宗二子傳》)。這以後,文宗開始對太子加意呵護,多選名儒為之傅、保;對東宮官員有非常頻繁的任命,表明他在宦官專權下極力扶植太子的厚望和苦心。
例如: ①陳夷行。 “(大和八年),兼充皇太子侍讀,詔五日一度入長生院侍太子講經”(《舊·傳》(卷一七三)。②王起 “(大和八年八月),...以莊恪太子登儲,欲令儒者授經,乃兼太子侍讀,判太常卿” (《舊·傳》卷一六四)。③蕭復。“(大和)八年,以莊恪太子在東宫,上欲以耆德輔導,復以少師徴之”(《舊傳》卷一七三)。④高元裕。“莊恪太子立,擇可輔導者,乃兼賓客”《新傳》(卷一九〇 ) 。⑤竇宗直、周敬慎。“開成二年七月以宗直為太子侍讀,三年七月,詔宗直及周敬復令每遇雙日入對皇太子。九月。又詔宗直敬復依前隔日入少陽院”(《舊·傳》卷一七五)。⑥鄭覃、馮定。 “(開成)三年,二月,覃進位太子太師。《舊馮定傳》“ 二年,改太子詹事。三年,宰臣鄭覃拜太子太師” 《舊·傳》(卷一七三)。⑦鄭肅。 “開成二年,召拜吏部侍郎。帝以肅嘗輔導東宮,詔兼賓客,為太子授經。既而太子母愛弛,為讒所乘,廢斥有端。肅因入見,言天下大本,不可輕動,意致深切,帝為動容。然內寵方煽,太子終以憂死”  ⑧韋溫。“(開成二年秋)给事中韋溫為太子侍讀。晨詣東宮,日中乃得見。溫諫曰:太子當雞鳴而起,問安視膳,不宜專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溫乃辭侍讀。”(《舊傳》)。“俄兼太子侍讀,每晨至少陽院,午見莊恪太子。温曰:‘殿下盛年,宜早起,學周文王爲太子,雞鳴時問安西宫。’太子幼,不能行其言。…莊恪得罪,召百僚諭之。温曰‘太子年幼,陛下訓之不早,到此非獨太子之過(《通鑒》(卷二四五)
其實,至“(開成二年)八月,庚戌,以昭儀王氏為德妃,昭容楊氏為賢妃”(《資治通鑒》卷二四五),楊賢妃開始擅寵,危機已暗伏。至開成二年“八月,太子永之母王德妃無寵,為楊賢妃所譖而死” ;“九月,壬戌,上開延英,召宰相及兩省、御史、郎官,疏太子過惡,議廢之”(《通鑑》卷二四六)。可見楊賢妃對太子之死罪責難逃。
文宗在楊賢妃蠱惑下欲廢太子。《通鑑》(卷二四六)云: (開成三年八月)“太子永之母王德妃無寵,為楊賢妃所譖而死”; “太子頗好遊宴,昵近小人,賢妃日夜毁之。九月,壬戌,上開延英,……疏太子過惡,議廢之”; ……癸亥,  如京使王少華等,及宦官宫人坐流死者數十人。……冬,十月,太子永猶不悛,庚子,暴薨”。《舊唐書·文宗二子傳》也說“開成三年,上以皇太子宴游敗度,不可教導,将議廢黜”。又《新唐書》卷八二《十一宗諸子傳》云“太子稍事燕豫,不能壹循法,保傅戒告,慭不纳。又母爱弛,楊賢妃方幸,數譖之。帝他日震怒,御延英。引見羣臣,詔曰“太子多過失,不可屬天下,其議廢之。”當時“羣臣勸諫,尤其狄兼謨流涕固爭,羣臣連章論救”,文宗才作罷,“詔太子還少陽院,以中人護視,誅幸昵數十人,……然太子終不能自白其讒,而行己亦不加修也。是年暴薨,帝悔之”。《資治通鑑考異》(卷二十一“開成三年十月”)論曰“太子永非良死,但宫省事秘,外人莫知其詳。故《實錄》但云‘终不悛過,是日暴薨”。《舊唐書·鄭肅傳》則提到 “太子竟以楊妃故得罪”。王起《莊恪太子哀冊文》亦云“知東朝之降咎”。《漢書·灌夫傳》“東朝廷辯之。”顏師古注引如淳曰“東朝,太后朝也。”雖然以“東朝”曲指,也進一步佐證了楊賢妃的罪責。
分析以上有關記載和評說,有以下推論。
其一,開成三年(838)時李永十一周歲,遠未成人,根本談不上如何“敗度”;文宗諮詢老臣,議廢太子,表示嚴肅其事;但是本來“質性可教”的太子現在如何“宴遊敗度,不可教導”了呢?《舊·文宗二子傳》言太子“不循法度,昵近小人,欲加廢黜”云云是連其作者也不相信的托詞,所以又補充說:“時傳云:太子德妃之出也,晚年寵衰。賢妃楊氏,恩渥方深。懼太子他日不利於己,故日加誣譖,太子終不能自辨明也”。可見文宗之所以對太子變了態度, 完全是因楊妃之譖言,指摘太子過錯只是楊妃給的藉口。
其二, 我們從韋溫和鄭肅作爲輔導東宮的侍讀、授經官員對太子的不同態度可以窺見一點當時牛李黨爭動向。韋溫所謂文宗不教太子、“陷之至是”的說法不成立,文宗雖然受楊賢妃蠱惑而一時糊塗,這以前對太子卻是一貫加意呵護,並無不教之過。又,在當時牛李黨爭的暗流中,傳言楊嗣復嘗勸楊賢妃“效則天臨朝”(《通鑑》二四八),雖難以落實,至少從中可見牛黨對太子是支持不力。韋溫之言,明顯是在莊恪面臨困境、矛盾凸顯之後代表牛黨的一種推卸責任的飾詞。鄭肅所言“天下大本,不可輕動,意致深切,帝為動容”,其論剴切,可惜終不能插手帝王家事而改變形勢。
其三,《通鑑》“太子永猶不悛”只是沿襲舊說,實與“暴薨”毫無因果關係。從文宗在莊恪死後“悔之”,也可見他後悔的是輕開釁端,給宦官可乘之機,無關太子過錯。溫詩“雞斷問安時”和王起《哀冊文》“問寝門而益恭”都說明太子問安、禮節無虧。
其四,《通鑑考異》所云“太子永非良死,但宫省事秘,外人莫知其詳”是對的。但溫庭筠《洞戶二十二韻》“綠囊逢趙后,青瑣見王沈”實際揭示了楊賢妃和宦官合謀害死太子的事實, 這就是“外人莫知”的“其詳”之要點。
實際上,甘露之變後,宦官 “追怨文宗”(參與策劃除宦官),一直尋釁報仇,囚拘文宗之外,又伺機殺死太子。所以太子之死可以看作甘露之變的餘波。但當時宦官與楊賢妃如何合謀害死太子而卸掉責任,其手段則不得而知。文宗開延英議廢太子時,“神策六軍軍使(按系宦官擔任) 十六人復上表論之”, 說明宦官表面文章做得不錯;後來文宗追悔,“即取坊工刘楚才等数人付京兆榜杀之”,還說“陷吾太子, 皆爾曹也”(《新唐書·文宗二子傳》),也只能殺幾個坊工、宮人、或小宦官爲替罪羊而已;透露了“貴爲天子,不能全一子”和“受制於家奴”的悲哀。武宗雖“盡誅陷永之黨”,卻並不能觸動宦官的根本。
文宗在甘露之變後較前更重視羅致賢人輔佐太子,溫庭筠本身才德兼備、以身許國,先祖爲開國功臣,歷代與皇家聯姻,又有李程這樣的宗室宰相、裴度這樣的元老重臣爲之推轂,都成了他能以廕入選,成爲太子侍從的先決條件。 一般大臣安能推薦一個普通文人(更不用說所謂無行文人)“升于桂苑”乃至“棲于宥密”來服侍太子?以李程這樣有四十多年忠事本朝經歷的宗室宰相、加上他開成元年至二年三月所任關鍵職務吏部尚書,他應是推薦溫庭筠入侍莊恪太子的最佳人選了。
《新唐書·百官志一》:“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凡選授之制,每歲孟冬,以三旬會其人:去王城五百里之内,集于上旬;千里之内,集于中旬;千里之外,集于下旬。以三銓分其選:一曰尚書銓(掌五至七品選),二曰中銓,三曰東銓(掌八九品選)。以四事擇其良:一曰身,二曰言,三曰書,四曰判。以三類觀其異:一曰德行,二曰才用,三曰勞效。六品已下常參之官,量資注定;其才識頗高,可擢為拾遺、補闕、監察御史者;亦以名送中書門下,聽敕授焉。”溫庭筠以廕入銓選,應是所謂“揚芳甄藻”的文官之選,甚至似乎是一種特別的銓選,專選侍奉太子的人才。而“霜臺帝命俞”者, 應該是文宗皇帝同意讓他居司直之位(如侍御史之“裏行”,非實授),而待日後真除。只是事與願違,終於難成渙汗之私也。
溫當然忠心事皇家、竭誠侍奉太子、同情王德妃、痛恨宦官、對楊賢妃則持諷刺態度,有《洞戶二十二韻》、《蔣侯神歌》等多首詩、文為證。
⑧ 太子之詩箋“外交”
除《謝襄州李尚書啓》和《謝紇干公啓》外,《百韻》自第57韻至第74韻對侍從太子始末有詳細的描述,《洞戶二十二韻》則是專描寫其事的。見拙文《溫庭筠從遊莊恪守太子考論》。另外,《蔣侯神歌》寫楊賢妃、王德妃,也值得一讀。先看溫與姚合的不同挽歌詞:     唐莊恪太子挽歌詞二首
其一 疊鼓辭宫殿,悲笳降杳冥。影離雲外日,光滅火前星。
本詩題目中太子諡號“莊恪”,這本身就是對太子“宴游敗度”、“不能壹循法”等誣蔑之詞的否定。頷聯明寫殯儀情景:陰雲密佈,日在雲外而與“影離”;香火閃爍,星飛火前而隨“光滅”;暗喻文宗蔽于讒言疏離太子,導致太子年幼生命的凋謝。“影”,靈儀也,即太子畫像,亦代指其魂靈;雲外日,為烏雲所蔽之日,喻文宗。“光”,香火之光,兼喻太子生命;火前星,謂燒紙時明滅的火星;雙關心宿大火之前星,而指太子。《漢書·五行志下》“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也”。
 鄴客瞻秦苑,商公下漢庭。依依陵樹色,空繞古原青。
頸聯寫太子宮臣瞻望文宗擁戴太子、宰臣在廷議中為太子執言。鄴客,本指鄴下文人,此代太子之宮臣。“秦苑”,本當為“魏苑”;“秦”諧平仄,亦因長安本秦地,其意則同“漢庭”,皆指代唐庭。商公,指出佐太子、以回劉邦易儲之心的商山四皓,喻力阻唐文宗廢太子的宰輔老臣。
  其二  東府虚容衛,西園寄夢思。鳳懸吹曲夜,雞斷問安時。
首聯謂太子既死,東宮儀衛虛設,“鄴客”只能“寄夢思”於昔日西園之遊,由本句已可見溫確有侍從莊恪太子的經歷,可由此推及全詩近距離的感受。東府,即東宮,為諧平仄而改。西園,由《藝文類聚》卷六二載曹丕 《登臺賦并序》“建安十七年春,遊西園,登銅雀臺,命兄弟並作”,知即魏鄴都銅雀臺所在之銅雀園,此喻隨太子昔遊之地。頷聯說太子既薨,無復接遇賓客、問安父皇。“鳳懸”句,本以“吹笙”代指太子生前活動;笙身如鳳,吹笙而鳳尾高舉,就是“鳳尾高懸”。“雞斷”句則關乎《禮記·文王世子》“雞初鳴”時“至于寢門外問安王季”之典;鷄鳴而時鳴時止,謂之“鷄(鳴)(中)斷”。這裏特別標出“懸”、“斷”二字,突出表現了作者懸心斷腸的深切悲哀和絕望。
塵陌都人恨,霜郊賵馬悲。唯餘埋璧地,煙草近丹墀。
頸聯寫京城之人、甚至送葬的賵馬都在秋風中悲恨不已,其實側面透露太子非良死。尾聯說如今只剩這一方瘞金埋玉地,雖近在帝畿,卻隔茫茫草色煙雲; 暗指文宗惑于寵妃導致害死愛子、乃至更“受制於家奴”的慘淡現實。
姚合《莊恪太子挽詞二首》(《全唐詩》卷五百二)可資對比。
曉漏啓嚴城,宫臣縞素行。靈儀先鹵簿,新諡在銘旌。
首聯從旁觀角度寫拂曉時,服縞素的太子宮臣隊列走出宮禁。頷聯則寫儀仗最前列的太子遺像和銘旌上大書太子新諡“莊恪”。
雲晦郊原色,風連霰雪聲。凄凉望苑路,春草即應生。
頸聯寫風雪交加、天陰雲暗的悲冷環境和氣氛。尾聯之望苑,即漢武帝為戾太子所立博望苑,虛景也,指太子生前活動地。末句用《楚辭·招隱士》“春草生兮萋萋。王孫遊兮不歸”,寄託對太子之哀思;蓋莊恪葬於臘月十二日,臘盡則立春,故謂“春草即應生”。
其二 寒日青宮閉,玄堂渭水濱。華夷箋乍绝,凶吉禮空新。
首聯謂太子當冬寒之日死,陵寢在驪山,近渭水。頷聯言太子之死使中華和夷狄之間的信箋忽然斷絕,今徒有追加諡號的哀榮。
薤露歌連哭,泉扉夜作晨。吹笙今一去,千古在逡巡。
頸聯謂輓歌連帶哭聲,送死者至朝暮與人間相反的黃泉。尾聯謂太子的形象永遠定格在眼前的悲傷時刻。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姚合之作,雖表達了一個朝臣的悲傷和哀悼,卻是從旁觀者角度描寫;雖涉及太子生前的某些公開活動,但對于太子處境及其死因,則無所涉,而感情則遠不如溫庭筠之銘心刻骨。然其詩中“宫臣縞素行”儼然提示我們,“宮臣”行列中當有溫在。尤其姚詩中的“華夷箋乍绝”説的是因太子之死而導致了中國太子和某外國(王子)之間的詩箋斷絕,更爲我們提供了一個“太子外交”的事件供研究。
溫詩《送渤海王子歸本國》(《詩集》卷九)當與此有關。
疆理雖重海,車書本一家。 盛勛歸舊國,佳句在中華。定界分秋漲,開帆到曙霞。 九門風月好, 回首是天涯。
溫能贈詩為外國王子送行,最可能是在為本國太子侍從文人之時。頸聯二句除表明兩國以(鴨綠)江爲界、渤海國在東之外,點出寫詩其時是秋季。開成元年秋溫尚未從遊太子;開成三年秋,正是文宗開延英殿,議廢太子,太子已經處境危殆,無復有榮有暇應酬外賓,所以此詩似應作于開成二年秋。當時唐文宗大力栽培太子,如有機會,他必樂於安排莊恪與外國王子相見,來給他開闊眼界、增長見識。頷聯“盛勳歸舊國”二句表明這位渤海王子已居中國相當時日而受封歸國,而且能詩善賦、至有佳句留傳中國。
當時頗有渤海國王子來訪問並留學事。以下有關記載透露消息:《舊唐書·渤海靺鞨傳》(卷一九九下)“(大和)六年,大彝震遣王子大明俊等來朝”;《冊府元龜》卷九七二《外臣部·朝貢》“文宗大和六年三月渤海王子大明俊來朝”;《唐會要》卷三六“附學讀書條”“(大和七年)三月,渤海國隨賀正王子大明俊並入朝學生共一十六人,敕渤海所請生徒學習,宜令青州觀察使放六人到上都,餘十人勒回”冊府元龜》卷一一一《帝王部·宴享第三》“(開成)二年正月癸巳,帝御麟德殿對賀正…渤海王子大明俊等一十人賜宴有差”;以及卷九七六《外臣部· 褒異第三》“(大和六年)二月,宴賜渤海王子大明俊等六人”;“開成二年正月癸巳,渤海王子大明俊等一十九人宴賜有差”;“(開成元年) 正月,對渤海賀正大明俊等賞賜”等語。因此,溫詩中所爲送行的渤海王子應是在中國居住了四、五年(大和六年至開成二年)的大明俊。其人當是開成二年秋回國,臨行與大唐太子李永之間有過從乃至酬和;溫作爲太子的詞賦之臣因而有爲太子寫此詩的機會, 並因此留下了盛讚泱泱中華與渤海古國友誼邦交的不朽詩篇。
竊以爲,雖然王起《莊恪太子哀冊文》中有云 “覃訏之初,岐嶷用彰”,謂太子幼慧聰穎,但一個十一周歲的幼童,即使能臨席成詩,哪能很得體地應對來朝大國、又頗諳中文乃至有“佳句在中華”的鄰國王子。另一方面,溫作爲太子的中下等侍從,恐不夠級別直接入座而置身兩國王子之間、贈詩外國王子;他也沒有別的可能私下和渤海王子過從。溫詩只能是爲莊恪而作,並是以太子之名而發表。換言之,莊恪太子送別渤海王子的詩應是出於溫手,本篇即是也。其詩當時傳爲太子作,後來被歸入溫詩集。當時因溫之詩擴大了“國際影響”,為大唐爭光。所以當時的局外人姚合就只聼到了太子能詩之譽。而溫作了詩能算在太子頭上,絕無埋沒之嫌,這是溫的光榮。這也應算作溫侍從太子時所建功勛之一。
六 太子死後溫之奔走求懇
溫《洞戶二十二韻》“綠囊逢趙后,青瑣見王沈”, 是說宮中又出了趙后這樣狠毒的女人害死如許美人者(王德妃)所生之子, 而像王沈這樣的宦官正橫行宮內;實際上是說楊賢妃和宦官合謀害死了莊恪太子。此後連文宗也“受制於家奴,不如赧獻”,溫庭筠作爲文宗私下指派的太子侍從,不但不能保其位而升遷,而且幾乎不能保命。這是因爲,宦官本視他為仇敵,溫又不肯馴服折腰事之,又因他對宦官陰謀不肯隱忍不言,舊恨之上又加了新仇是也。他幾乎被宦官抓捕。險象環生,但他仍在竭力奔走呼號求救找出路。
①裴舍人之救危
首先看以下的《上裴舍人啓》(本文見《文苑英華》卷六六二啓十二投知五及《全唐文》卷七百八十六)。
某自東道無依,南風不競,如擠井谷,若泛滄溟。莫知投足之方,不識棲身之所。
二句言自從失去東道主的依靠後,自己處境危殆;就像人之落入深井,又像井魚之泛於滄海,不知道何處安身立命。
東道,語出《左傳.僖三十年》“若舍鄭以為東道主”。東道無依,自謂失去所依東道主(莊恪太子)。南風不競,《左傳.襄十八年》“師曠曰‘無害,吾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必無功’。”孔穎達疏曰:“師曠以律呂歌南風音曲,南風音微,不與律聲相應,故云不競”。此處自謂侍從太子而太子橫死之後,言行處處有險。“東道”二句應爲互文,可讀爲“東道不竟,南風無依”,暗含東道主亡故、自己仕途艱危意。因“南風”句類似歇後,能直接啟示“多死聲,楚必無功”,即東道主(太子)死後自己失去依託,陷入險惡處境。尤“楚”字,即使暗含在溫詩中,也每暗涉莊恪相關事,見前。擠,《左傳‧昭公十三年》“小人老而無子,知擠於溝壑矣”杜預注 “擠,墜也”。井谷,語出《易.井》:“井谷射鮒(蝦蟆)”。此謂低下、險惡之境。若泛滄溟,本謂如浮行大海,茫然無所棲止。《藝文類聚》卷七六引南朝梁張綰《龍樓寺碑》有“蓋聞井鱼之不識巨海,夏蟲之不見冬冰,故知局於泥甃者,未測滄溟之浩汗”句。
孫嵩百口,繫以存亡;王尊一身,困於賢佞。
幸虧自己就像遇上孫嵩這樣好人的趙岐一樣,得舍人以全家百口的性命安危保護我於大難之中。而我的處境卻像漢朝王尊一樣,在朝廷中的輿論有褒有貶,衆議喧騰。“乍賢乍佞,豈不甚哉!”
伏念濟絕氣者,命為神藥;起僵尸者,號曰良醫。自頃常奉緒言,每行中慮。猥將瑣質,貯在宏襟。
在下想到救治斷氣之藥是神藥;能起死回生之人叫良醫。以前我就總遵奉舍人鼓勵激發之言,而說話在理,行事合情。因此我才把渺小的身家性命交給您闊大的胸襟期待保護。
今則阮路興悲,商歌結恨。牛衣夜哭,馬柱晨吟。一笈徘徊,九門深阻。敢持幽款,上訴隆私。
現在我如阮籍慟哭窮途,像寧戚扣牛角而悲歌;似王章身穿牛衣而夜哭,效司馬相如清晨在昇仙橋柱上題詩,我懷着滿腹的經緯進退失據,被重重阻隔於皇家天聽之外。所以我斗膽把自己深深埋藏的心曲,向瞭解我的大恩人傾訴。
伏以舍人十六兄,法上聖之規,行古人之道。俯敦中外,不陋幽沈。跡在層霄,足有排虛之計;身居大艑,寧無濟溺之方?伏在庭除,希聞謦欬。下情無任。
在下因爲舍人十六兄,取法古代最高聖人好學好德的先例,實行得位而兼濟天下、爲國求賢的大道,俯臨而治理京城內外,從不輕視卑微沉淪(如我)者。您身居九霄,足有凌空直上的計策;人在大船,怎會缺乏救助落難人的方法? 我拜伏在你家院內臺階下, 希望聽到你的聲音。在下心情說不盡的祈求盼望。
② 裴宿人乃裴夷直也
根據溫《上裴相公啓》與《百韻》詩的對讀, 溫在踏上仕途、四方漫遊至大和末年有“江淮受辱”(836)事,繼而則有侍從太子(837夏秋間至838年十月前太子猝死前)的經歷。其後,溫多方奔走,終能改名應京兆府試而在開成四年(839)秋得“等第”;其後被禮部勘落而在開成五年“罷舉”“南遁(840)”。從《上裴舍人啟》的具體內容看,上啓的時間當在太子死後,《上裴相公啓》之前,即開成三年冬。原因如下:
其一, 啟首“東道無依,南風不競 ”暗涉其東道主即莊恪太子之死,已經昭示此啓必寫于開成三年十月太子死後。其二,“孫嵩百口,繫以存亡” 句所含受到朋友幫助而脫逃之意,和開成五年溫所寫《百韻》詩“頑童逃廣柳”意蘊完全相合。溫平生這種靠朋友救助而脫難的險惡事件應只有一次,故“孫嵩”典和“頑童”(季布)典,應指同一事件。王尊“三期賢佞”典反映對當朝政事之深度參與,其實正是從遊莊恪太子爲止的經歷。其三,啓末“濟溺之方”(求危)、“排虛之計”(上青雲)等語,蘊含求懇裴舍人對選士有司施加影響, 使之不致遺賢,而把自己從絕境送上青雲的期望,顯示溫既曾有所成就,又面臨兇險的異常處境。而求懇之事正在進行而未成,則說明上啓之事尚在開成三年冬莊恪死後,也應該在開成四年首春《上裴相公啓》之前。
“孫嵩百口,繫以存亡”,自比趙岐,顯然是比裴舍人為孫嵩。因為,本啓是求懇這位裴舍人的,而從全文對裴的感激之辭可看出裴正是“孫嵩”所喻者。而且,溫居然稱裴“舍人十六兄”,裴在高位,猶能親昵如此,可見二人交往甚篤。溫也高度評價裴居高位而有德,期望他在其位而行其事,幫自己脫離厄難。再者,溫之于裴,“常奉緒言”,“每行中慮”,自托“瑣質”于其“宏襟”;乃將商歌末路之悲愴,夜哭晨吟之款曲,上訴“隆私”。尤“隆私”,深恩厚誼(之人)也,乃裴有恩于溫之明證,絕非溢美或阿諛之語,正好反證“孫嵩百口”語—從這句話中,我們雖然不能斷定溫真像趙岐藏在孫嵩複壁中一樣藏在裴舍人家,他受裴的掩護而免遭宦官捉獲或迫害是完全可能的。
開成年裴姓中書舍人唯有裴夷直。《新唐書》卷一四八《張孝忠傳》附裴傳“字禮卿,亦悻亮。(文宗末)累進中書舍人。武宗立,夷直視册牒,不肯署,乃出為杭州刺史,斥驩州司戶參軍。”近年新出土李景讓《唐故朝散大夫左散騎常侍贈工部尚書裴公(夷直)墓志》(《全唐文補遺·千唐志齋新藏專輯》, 三秦出版社, 2006年6月),更可確證裴“詔遷諫議大夫,旋兼知制誥、拜中書舍人”在開成三年至五年之間。文宗昇遐,李黨執政,乃于“開成五年自中書舍人出為杭州刺史”。
裴夷直為人剛直有氣節,《唐語林·賞譽》也稱他為“士林之望”。又《通鑑》(卷二四六)引《新唐書·文宗紀》所記,“文宗崩,… 敕大行以十四日殥,成服。“諫議大夫裴夷直上言期日太遠(按《禮記·王制》“天子七日而殯”),不聽。“時仇士良等追怨文宗,…誅貶相繼。夷直復上言‘陛下自籓維繼統,是宜儼然在疚,以哀慕為心,速行喪禮,早議大政,以慰天下。而未及數日,屢誅戮先帝近臣,驚率土之視聽,傷先帝之神靈,人情何瞻!’”裴夷直諫武宗事的敘述頗有意味。仇士良等宦官不僅追怨文宗,而且早按時間表籌劃加害文宗,以武宗取代文宗,同時利用被擁立登基的武宗的自衛心理,大開殺戒,激化黨爭矛盾,掩蓋他們自己的罪惡形跡。在這種皇權易手的宮廷政變血泊中,多少朝臣都噤若寒蟬,裴夷直獨能直言勸諫武宗,不可誅貶太過。裴的這種言行正是對宦官專權的一種抵制,與他救助受宦官迫害的溫庭筠同出一心。
③ 裴舍人非裴坦
劉學鍇《全集校注》謂本啟“舍人十六兄”之“十六”當從《英華》卷六六二所載此啓之異文作“十一” ;再引《太平廣記》卷四九八《玉泉子》裴坦《酒令詩》“(裴)勛“覆父醆云:十一郎亦飲十分”及顧學頡(《溫庭筠交遊考》)“裴舍人疑為裴坦”之語;而斷言“裴舍人指裴坦無疑”。其後,又引顧學頡“啓所云‘如擠井谷…’、‘濟絕氣’、‘起僵尸’及‘一笈徘徊,九門深阻’等語,似即與大中末庭筠以擾亂科場被貶事有關”並且說以上“形容自己處於困絕之境的用語,亦透露其時‘攪擾場屋’事發,已臨極端艱危的局面”。其說不成立。
因爲,首先,從文本舛誤的角度考察,以“六”爲正;“六”誤爲“一”的可能性大於“一”誤爲“六”;前者只要丟掉幾筆就可能,後者則要求偶然抹畫得像人故意加的。再者,顧學頡先生原文只是設疑猜測,並沒有以證據證明。“如擠井谷”、“濟絕氣”、“起僵尸”等語, 不可用一個“似即”含混籠統言之,而稱之爲與大中攪擾場屋有關。這些話,以及上引“孫嵩”典故,透露了一種極度危苦、幾乎瀕死的内涵。如前所註,其中藏着在莊恪太子猝死、溫庭筠失去東道主之後,眼前黑暗無邊、茫茫無路,危苦無依,幾乎被抓捕、被處死、政治上則因太子之死幾乎成了殉葬品的險境。這種危苦,遠非攪擾科場所能致。更爲重要的是,大中時温攪擾科場事雖震動朝野,以致宏詞考試負責官員皆遭貶、罰(見《東觀奏記》卷上),溫遭受的後果卻是在大中十三年“貶”尉隨縣,其實是得官。可由以反推而知之,並無上述危苦可言。有趣的是,對於溫之攪擾科場,倒是後代人比溫當代人更嚴厲些。所以,“裴舍人指裴坦無疑”之言無疑是站不住的。
《通鑒》下文提到仇士良惡有寵於文宗的宦官知樞密劉弘逸、薛季稜及宰相楊嗣復、李玨,乃勸武宗賜弘逸、季稜死,又以“坐弘逸、季稜”,出楊、李為湖南觀察使、桂管觀察使,中丞裴夷直為杭州刺史”;甚至慫恿武宗遣中使就潭、桂州誅嗣復及玨,多虧李德裕等涕泣極言,武宗才追還二使,“更貶嗣復為潮州刺史,李玨為昭州刺史,裴夷直為驩州司戶”。可見宦官內也有派別,而牛、李黨爭在相當程度上從屬于宦官內爭。
裴夷直受知于牛黨要人李逢吉、李宗閔、牛僧孺等(和劉蕡是楊嗣復門人一樣),這並不妨礙他反對宦官專權的根本立場。溫庭筠自言“依劉薦禰,素乏梯航;慕呂攀嵇,全無等級”(《上崔相公啓》);在黨爭夾縫中求生存,難免顧此失彼,對雙方都有所開罪。這恐也更招致了一些黨人的惡感而增加了謀職的難度。從此啓看,溫是得到了裴的救助而脫難,但是否也得到“排虛之計”,就很難説了。那更需要大力者相助。 要救溫於危難,“苟無懸解,難語奇功”(《上裴相公啓》)也。
④ 裴度的懸解之功
我們繼續研究前引《上裴相公啓》, 看其下一段文字。
某進抱疑危,退無依據。暗處囚拘之列,不沾渙汗之私。與煨燼而俱捐,比昆蟲而絕望。則是康莊並軌,偏哭於窮途;日月懸空,獨障於蘴蔀。
本啓已訴說江淮受辱之苦在先。自此以下, 說溫面臨的是另一個事件造成的另一種結果,即侍從莊恪太子之後所面臨的苦境:他如在仕途上繼續貿然再求進取,則前途充滿疑慮和危險;但是此時言退,則生活、仕途都無着落。“進抱疑危”,非溫侍從太子前所能言。溫在“旅遊淮上”受宦官迫害後、從遊莊恪太子前,雖對時局有所憂慮,卻曾“自至長安,致書公頃間雪冤”;幸蒙師德皇恩,而扶搖直上,輔佐太子,他是驚喜莫名而奮勇就任的,豈似目前這樣進退維谷。而他成爲文宗欽定的太子侍從後,宿仇之上添了新恨,更爲宦官側目;在太子被宦官與楊賢妃合謀害死後,溫又不肯隱忍不言,成爲宦官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對象;這才是“疑危”的原因。
如前所析“暗處囚拘之列,不霑渙汗之私”, 包含豐富訊息。不但溫被宦官當作文宗近臣欲加拘捕,而且由於文宗(對宦官)完全失勢,而不能保持“霜臺帝命俞”的諾言,致使溫以皇親身份,得不到皇帝始終如一的恩典。溫能從遊太子,除受重臣裴度,尤李程推薦,更靠外戚的關係被文宗看中,《百韻》詩所謂“霜臺帝命俞”也;只是在太子被害死後, 文宗本人“受制於家奴”,不如赧、獻,形同囚拘,自身難保, 顧不上對溫庭筠的承諾了, 所以溫有“不沾渙汗之私”的感嘆。
下一句溫接着說,我就像可製良琴的桐木與燒餘的灰燼一起被拋棄一樣喪氣;比能霑皇恩的小小昆蟲更加沒有希望。大道如青天,偏我窮途慟哭,日月當空照,只有我被障蔽在無窮黑暗中。句中“煨燼”顯然取法劉禹錫《上杜司空啟》(《全唐文》卷六百零四)“六翮方殺,思重托於扶搖;孤桐半焦,冀見收於煨燼”。昆蟲,《毛詩·序》“《靈臺》,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民樂其有靈德,以及鳥獸昆蟲焉”。曹操《對酒》“恩澤廣及草木昆蟲”。豐蔀,很多遮蓋木架的蓆子,足以造成濃蔭和不見天日的黑暗;《易.豐》:“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及“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王弼注:“既豐其屋,又蔀其家,屋厚家覆,暗之甚也”。
伏以相公致堯業裕,佐禹功高 。百姓咸被其仁;一物不違於性。倘或在途興嘆,解彼右驂;彈劍有聞,遷於代舍。瞻風自卜,與古為徒。此道不誣,貞明未遠。謹以文、賦、詩各一卷率以抱獻。縑緗儉陋,造寫繁蕪。干冒尊高,無任徨灼。
最後一段贊揚裴相公歷事數帝、功高業裕,極有威德。並期望裴能如晏嬰解左驂救在途的越石父、孟嘗君聽馮諼彈劍作歌就優待他、讓他住一等客舍那樣,提升自己。自己望風懷想、揣測上啟之結果,認爲裴定能使古賢舊事重演。拔擢賢能之道倘非徒為飾詞,則去光明無私之治不遠。最後獻上文、賦、詩各一卷,顯露啓文之行卷性質,故其事必發生在開成四年應京兆府試前。
筆者早考定此啓是開成四年初春投獻裴度。由於裴的引薦、幫助或影響,溫在侍從太子後、太子被害的極端危苦形勢下,才終能於開成四年秋登“等第”之金榜,雖然馬上又遭“罷舉”了。有的論者定此裴相公為裴休,完全忽視了本啓所訴侍從太子而太子被害之後“進抱疑危”的苦境,更沒有發掘“不沾渙汗之私”的内證。
七  等第罷舉
王定保《唐摭言》卷二:“京兆府解送”條“神州解送,自開元、天寶之際,率以在上十人,謂之等第(等同及第),必求名實相副,以滋教化之源。小宗伯(知貢舉)倚而選之,或至渾化(全取),不然,十得其七八。苟異于是,則往往牒貢院請落由”。可見,中晚唐以降,由京兆府解送者是一種很特殊的“鄉貢進士”;能得“等第”,當然非常不易;歷來得“等第”而遭“罷舉”者,極其罕見,溫庭筠即其特例之一也。《唐摭言》“為等第後久方及第”條下亦有“溫岐濫竄於白衣”,即指溫庭筠“等第”而遭“罷舉”後,經過很多年“濫竄”最後才勉强算中第。考察溫在大中朝的經歷,竊以爲,京兆府解送之特殊還在於,鄉貢進士一旦得“等第”,即使慘遭“罷舉”,以後再參加考試時,竟不需要再“取解”。
  ①《百韻》寫“等第罷舉”
温庭筠《百韻》詩詳細地陳說了自己“等第”而“罷舉”的委曲。溫在侍從莊恪太子之後, 經多方干求,得到有司的許可,改名溫岐參加京兆府試,而得“等第”;只是改名事終於泄露,溫集侮蔑與讚譽於一身而功敗垂成,雖經多方訴求,終於無人能助,而慘遭“罷舉”,不得不“南遁”而暫時離開長安這個政治和是非的中心。今將原詩相關要點以白話複述於此以申其意。
第1至第10韻:朋友們皆以英才為王先驅,只有我窮蛟失路,向隅而泣。竟然如(靠朋友救助而)在逃的犯人,又似倦臥荒蕪平原的羸馬。可歎我滿腹才學無人過問,只好寫此詩抒發滿腔忠憤。京兆府“鄉飲酒”會奏《鹿鳴》之曲,參加者都名在金榜,只有我屈心抑志、毫無作爲。祖宗的采地還淒涼地留在原野上,但是北都晉陽皇家所賜爰田早被褫奪了。即使祖上因忠直而失官,我仍不肯易家傳之直道,眼下只能歸田引退。先祖奕世食祿唐庭,又以儒業傳家;曾有劍履上殿的殊榮,又留下盤盂書的銘誡。我雖胸藏經濟韜略,卻懷才抱忠,無用武之地。
第11至第22韻:自己侍從莊恪太子李永而求仕進,有如缘木求鱼和守株待兔。其後我閉門讀書而準備應京兆府試,期求以所學博取名位。但在考試之前,已見有司之似葉公好龍,頗不識才之真假。自己雖有才堪試,卻怕宦官勢力的誣蔑中傷。乃以奔逸絕塵的方式---改名的方式---參加京兆府試,當然還要發揮自己超絕的意匠經營的文才。然後開成四年秋應試京兆府,文章出眾,故榜上有名,濫得“等第”。其後爭名者之猜忌、援引者之無奈(當然還更因加害于己者之強橫),使詩人壯志成灰而倍受嘲笑,有司徒然折騰了一場貌似好賢的政治遊戲,結果我空負壯志、徒遭譏笑---當然皆因改名事洩。還是朋友良言可信,自己微不足道的志向可悲啊。
第23至29韻:詩人只好孤芳自賞,淡泊養志;不愿諂事權貴(尤指宦官)的代價是在困境面前徒嘆奈何。他自言在這種競爭中不是能者,因爲選拔賢德之人並不以文才定高下。考官“畏宦官,不敢取”,所以個人失去應得的機會。只好偃旗息鼓甘拜下風。自己猶如垂弓袋而無弓者,羞與衆人飲酒;讓那揚觶得意的宦官侮辱彎弧射君的人。故自己“畫虎”不成、屠龍無術。
② 侍從太子和等第罷舉之表述
温之等第罷舉,在其文章中經常與侍從太子對比寫出。今再重複一些句子、段落乃至全篇文章,以觀溫對二事的多樣表述。
例一,《上令狐相公啓》“自頃藩床撫鏡,校府招弓”,就是說自己昔日侍從莊恪和等第罷舉兩個經歷。
藩床,當指皇、王居所;藩床撫鏡,是皇子悲念母親的典故;此藉莊恪太子悼傷其母王德妃(開成三年八月死)實事,代指溫爲太子東宮屬官其時。從下引有關文字可窺見其典源。
《文選》卷五八謝朓《齊敬皇后哀策文》云“慕方纏於賜衣.悲日隆於撫鏡。”李善注後句引《西京雜記》曰:“宣帝被收,繫郡邸獄。臂上猶帶史良娣合采婉轉絲繩,繫身毒國寶鏡一枚大如八銖錢。舊傳此鏡見妖魅,得佩之者為天神所福。故宣帝從危獲濟。及即大位。每持此鏡感咽移辰。”則“撫鏡”(持鏡)爲皇子軫念已故皇妣典。唐丘說《郊廟歌辭·儀坤廟樂章.太和》詩“孝哉我后,冲乎乃聖。道映重華,德輝文命。慕深視箧,情殷撫镜”(《全唐詩》卷十四及卷九四)中的“撫鏡“,亦代表皇族乃至臣僚懷念皇妣深情。儀坤廟本為皇后而設:《唐會要》(卷十九)“先天元年十月六日。祔昭成肅明二皇后于儀坤廟。廟在親仁里。”另外,《全唐文》卷九唐太宗《造興聖寺詔》(又見《廣弘明集》卷二八):“思園之禮既弘(衛子夫冤死,其孫漢宣帝追諡思皇后,其陵園爲思后園,簡稱思園),撫鏡之情徒切。 而永懷慈訓,欲報無從”--從中亦清楚可見“撫鏡之情”的思母含義。
至於“校府招弓”應解作“京兆府招攬人才”,指溫的下一段人生經歷, 即開成四五年間先“等第”(而後“罷舉”)事。校府,當以負責比試騎射術的兵部有司代指皇家或京兆府。招弓,語出《左傳.昭公二十年》(卷四九)“十二月,齊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孟子.萬章下》(卷十)曰“敢問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旗,大夫以(弓)旌。”。後遂以“弓旌”指招聘賢者的信物,邯鄲淳《後漢鴻臚陳君碑》(《古文苑》卷十九)“四府倂辭,弓旌交至。”章樵注:“弓旌,所以招聘賢者。”而由上“弓以招士”及“(招)大夫以(弓)旌”衍生“招弓”(亦作“弓招”)一詞,謂延攬招聘賢人德士。例如裴度《劉府君神道碑銘(並序)》(《全唐文》卷五三八)“初感招弓之遇,猶懷捧檄之惠”。
例二,《上崔相公啓》“矍圃彎弓,何能中鵠;邱門用賦,尋耻雕蟲”。前句說自自己早年不能應考,何能中第。後句以“邱門用賦”比喻師門或乃至當道者用己所長,指自己因李程之薦而侍從莊恪,因而自己一時就恥於吟詩作文的詩詞末技了。
又,本啓下一段敘述:“豈謂不遺孤拙, 曲假生成。拔於泥滓之中,致在烟霄之上。遂使龍門奮發,不作窮鳞;鶯谷翩翻,终陪逸翰。此則在三恩重,吹萬功深。空乘變律之機,未得捐軀之兆。豈可猶希鼓鑄,更露情誠。”--敍及“等第罷舉”之事。數句在極力感謝對方促成自己取得“等第”的恩德後,話鋒一轉,說到自己徒然當此新君即位的時刻(變律之機),卻沒有得到真正實惠的擢拔,這正說明溫“等第”後被“罷舉”了。
可見本啓上於開成四年秋“等第”後, 開成五年正月唐武宗即位後,開成五年溫最後被“罷舉”之前。《舊唐書》本傳(卷一七七),崔珙“(開成二年)六月遷京兆尹。與其兄崔琯“兄弟並列, 以本官權判兵部西銓、吏部東銓事”。崔珙判吏部東銓時,溫已經被薦入侍莊恪,而爲京兆尹,也正是可以促成溫得“等第”(京兆薦名)之職。可見在“開成五年夏五月,以刑部尚書崔珙同平章事兼鹽鐵轉運使”(《通鑑》卷二四六)之前,溫已得到崔的賞拔推薦,則本啓溫之求崔在“等第”上援手,便是很自然的事了。崔珙畢竟沒能幫溫到底。
例三,《上學士舍人啟二首》(之二)有幾句話,原來順序是:
今乃受薦神州,爭雄墨客;空持硯席,莫識津塗(10)。既而臨汝運租,先逢謝尚;丹陽傳教,取覓張憑(7)。輝華居何准之前,名第在冉耕之列(9)。俄生藻繡,便出泥沙(8)。
按照這個順序,其内容依次是:我最近有榮受薦應京兆試,和文人墨客一決雌雄高下,但是現在卻手持硯臺和坐席,而毫不知如何走下去。過後就像臨汝令袁勖之子袁宏“以運租為業”、在江上吟詩而遇到謝尚一樣;又像丹陽尹劉惔“遣傳教覓張孝廉船”而薦舉的張憑一樣,被知遇被引薦。我的榮耀就居於有個驃騎將軍哥哥何充的何准之前,我的名聲就達到以德行著稱的大儒弟子冉耕之列。剛剛有了被獎掖的榮光,就脫離了被埋沒于污垢泥沙之中的厄運。
以上的句子,無論原文,還是現代漢語的詳細翻譯,都念不大通。 關鍵在於,“今乃”引起的四句説的是現在的處境:受薦神州而彷徨歧路,這就達到“等第”之殊榮後、又終遭“罷舉”的現狀。下接“既而”云云,是在“今乃”之後,也就是現在之後!你看他“現在”以後,居然有所遇而有所榮,繼之而來的就是脫離污垢了。我們要問:既受薦京兆薦名而罷舉,正在難處,還說甚知遇、輝華、出泥沙等虛浮話?但是我們如果依照以下(7)(8) (9) (10)的順序讀,意思就全捋順了。
既而臨汝運租,先逢謝尚;丹陽傳教,取覓張憑(7)。俄生藻繡,便出泥沙(8)。輝華居何准之前,名第在冉耕之列(9)。今乃受薦神州,爭雄墨客。空持硯席,莫識津塗(10)。
這裏的“既而”是接前文的懷才不遇、潛虞末路等語。他説那以後,自己就像袁宏遇上謝尚、張憑遇上劉惔一樣(按此處指自己被知遇),剛有了榮光,就脫離了污濁(參見《上紇干公啓》“回顧而漸離緇垢,冥升而欲近烟霄”,按此處當指侍從太子),我的寵榮超過了有個大官哥哥的何准,我的名聲也達到如大儒弟子冉耕。所以現在才能得京兆薦名,一時甚爲榮耀;可惜的是,我現在卻手持硯臺和坐席,而毫不知如何走下去。
所以我們認爲,原文的句子順序是在流傳過程中被顛倒了。
和第一首一樣(見下),此啓也是投周墀的。 只是投啓的時間由“今乃受薦神州,爭雄墨客。空持硯席,莫識津塗”一語而定, 即在開成四年已得“等第”和開成五年最終被“罷舉”之間。觀啓中語,周墀一度對溫相當賞識而力加推薦,在幫助溫得“等第”一事上曾予幫助,甚至向文宗密進言而使溫侍從莊恪太子。
例四 解《上學士舍人啓》二首(之一)
某聞七桂希聲,契冥符於淥水;兩欒孤嚮,接玄英於清霜。感達真知,誠參神妙。其有不待奔傾之狀,寧聞擊考之功。亦有芝砌流芳,蘭扃襲馥。
琴音幽微,與淥水之神韻冥符相契;鐘聲激越,共冬前之秋霜音節相應。靈氣的感應達到真正被知遇,精誠的作用造成神妙之結果。這就導致我不需要奔走趨附,君也不需要提點責問,就可直接兩相會心。因此使芝華之砌播揚芬芳,蘭臺之扃充溢馥郁(使我得以侍從太子而揚美名)。以上用濃郁的詩意語言,表述了昔日發生在啓主與詩人之間的一件事情:因二人精誠相通,啓主超乎常理、不請自至地幫助了溫侍從莊恪而效忠皇家。
已困雕陵之彈,猶驚魏國之弦。而暗達明心,潛申讜議。重言七十,俄變於榮枯;曲禮三千,非由於造詣。始知時難自意,道不常艱。
後來我象驚弓之鳥受困於雕陵的彈丸,驚懼於魏國的弓箭。可我光明的用心竟得秘密上達,而朝中正直的議論也暗暗伸張。您以尊貴地位極盡委曲稱揚于我,使我立刻由枯變榮而青雲直上;美事之成經過多層的周折,並非因我登門拜謁。我有如此際遇,才知時機之來是自己料想不到的,而大道之行也並非永遠艱難。這裏强調的是,莊恪被害後又一次變榮枯而上青雲, 指的“等第”之事。
伏以學士舍人陽葩搴秀,夏采含章。靜觀行止之規,已作陶鈞之業。遂使枯魚被澤,病驥追風。永辭平(當作“中”)阪之勞,免作窮途之慟。恩如可報,雖九死而奚施;軀若堪捐,豈三思而後審。下情無任。
在下以爲學士舍人採春花之超逸絕群,含夏采之文章經緯,靜觀宇内成敗利弊,已將登庸相位而陶鈞天下。這就使“涸轍之鮒”一樣的瀕死無救之我亦沾恩被,如生病的駿馬開始踴躍馳騁;從此永別在中坂服鹽車而不能上的辛勞,不用窮途慟哭了(以上似乎未能實現的一種期望)。如能報恩,我就算死多次也不算什麼;如能爲君效力,我哪裏還要考慮再去決定。 我這心情簡直無法表達了。
附考:“學士舍人”是周墀
上啓當時這位學士舍人已經(或馬上)入相。而當時對溫頗加青睞,將有所用。查此人爲周墀(793-851)。據《全唐文》卷七五五杜牧《唐故東川節度檢校右僕射兼御史大夫贈司徒周公墓誌銘》,周墀在大和八年“自留守府監察真拜御史集賢殿學士”。又“大和末,…(鄭)注、(李)訓取公為起居舍人。文宗復二史故事,公濡筆立石螭下,丞相退,必召語,旁側窺帝每數十顧。遷考功員外郎,帝曰‘周某不可不見,宜兼前官。’數月,以考功掌言事。謝日,帝曰‘就試翰林。’公辭讓堅懇,帝正色以手三麾之,遂兼學士、遷職方郎中中書舍人, 政事細大, 必被顧問。”由上可見,周墀先爲集賢殿學士,後爲翰林學士;先爲起居舍人,後爲中書舍人,是文宗特別重視的起居舍人,也是文宗欽點的翰林學士,溫稱周爲“學士舍人”,固有由。這段經歷。正籠罩着開成年間周墀的特別恩遇,契合着自己相關的那一段歷史,尤其侍從莊恪、等第罷舉的一段歷史。周墀如此受文宗信任,恐不僅被諮詢國家大事,連有些祕密心事,例如推薦什麼人輔導太子之憂愁,恐也向周傾吐。 據《資治通鑑》(唐紀六十二)所記文宗與周墀的“不如赧、獻”心腹之言可證。。據杜牧《墓誌銘》“今天子(宣宗)即位,二年五月,以本官平章事”,知此啓上於大中二年。
八 《上令狐相公啓》研究
全篇主旨是求為史官
《上令狐相公啟》是一篇頗爲精緻典雅的駢儷文,其獨特的辭藻、詭譎的典故及个别生僻詞語之應用,乃至漫漶之處的鑑別,若存疑而不解或解之不到位,則無法考證其內容和寫作時間。爲此我們先力求逐句求解、清楚準確,試圖因此可使考證的結果有說服力一點。茲保留最簡的注,先依原文順序逐段逐句解釋如下。
某聞丘明作傳,必受宣尼;王隱著書,先依庾亮。或情憂國士或義重門人。咸託光陰,方成志業。抑又聞棄茵微物,尚軫晉君;懷刷小姿,每干齊相。豈繫效珍之飾,蓋牽求舊之情。
丘明,《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鲁君子左丘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宣尼,孔子封號。《漢書•平帝紀》“元始元年, 追封孔子日褒成宣尼公。”王隱,《晋書》本傳,“撰晉史。…依征西將軍庾亮于武昌。亮供其紙筆,書乃得成,詣闕上之。”《新唐書•藝文志》“王隱《晉書》八十九卷。”“憂”,似當從《文苑英華》作“優”,與“重”相對。所謂“門人”及“國士”,指王隱、左丘明,也兼指自己和令狐相公。所謂“門人”者,據清惠棟《九經古義》卷十五,“古人親受業者稱弟子,轉相授者稱門人”。可用於同輩學友之間。光陰:偏義複詞,謂光耀所及也。
我聽説左丘明爲《春秋經》作傳,一定要接受孔子委托,王隱修著《晉書》,也先要依靠庾亮接濟;這都是優遇國士、器重門人的情義。我還聽説被抛棄的茵席這種微細物件,尚且讓晉文公悲傷。連“懷刷”這樣渺小的姿勢,都常用來干求齊相田嬰。這哪裏是有所獻納,都是因牽連舊情舊義。
某邴第持囊,嬰車執轡。旁徵義故,最歷星霜。三千子之聲塵,預聞詩禮;十七年之鉛槧,尚委泥沙。敢言蠻國參軍,纔得荊州從事。
預聞詩禮,用《論語季氏》孔鯉“三退” 而“聞詩、聞禮”典故。十七年之鉛槧,《西京雜記》卷三云:“揚子雲好事,常懷鉛提槧,從諸計吏訪殊方絕域四方之語。”《藝文類聚》卷八五載揚雄《答劉歆書》云“故天下上計孝廉,及內郡衛卒會者,雄常把三寸弱翰,賫油素四尺,以問其異語,歸即以鉛鏑次之于槧,二十七歲于今矣。”據此,“十七”當為“廿七”之誤。鉛槧。鉛筆、木牘,古人記錄文字的工具。“蠻國參軍”,東晉時設於荊州的南蠻府之參謀軍事的屬官。《世說新語·排調》“郝隆曰:千里投公(指桓溫),始得一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也”!“荊州從事”,《世說新語·文學》“習鑿齒史才不常,宣武甚器之,未三十, 便用為荊州治中。鑿齒謝(桓溫)箋亦云﹕不遇明公,荊州老從事耳!” 今按蠻國、荊州二典亦見《上紇干相公啟》“間關千里,僅為蠻國參軍;荏苒百齡,甘作荆州從事。”這組典故出現于不同時期,其意重在表明自己多年處于下位,而非實指身在荊蠻(《上紇干》開成二年作,本文約作于大中初,前後差十年,不會都在荆蠻);同樣,在投遞紇干啓或本啓中用這組典故,雖因郝隆和習鑿齒的幕主都是桓溫而暗涉桓溫, 卻都毫無以啓主爲桓溫式人物的意味。
我為“邴吉”持橐簪筆做小吏,為“晏嬰”執轡駕車為隨從,到處靠先輩故舊謀生,歷盡多少春秋。在令尊教訓三千弟子之日,我也曾參與聞詩聞禮。只是我二十七年懷鉛提槧、四方遊學所得,還棄置無用。我哪裏敢說郝隆那樣的不滿話,不過才如習鑿齒做老了荊州從事而已。
自頃藩床撫鏡,校府招弓。戴經稱女子十年,留於外族;嵇氏則男兒八歲,保在故人。藐是流離,自然飄蕩。叫非獨鶴,欲近商陵;嘯類斷猿,況鄰巴峽。光陰詎幾,天道如何?豈知蕞爾之姿,獨隔休明之運。
藐是流离,庾信《哀江南賦序》成句:“信年始二毛,即逢喪亂,藐是流离,至于暮齒。”《藝文類聚》卷三四引作“狼狽流離”。藐,弱小也,是,此,指上文的“十年”及“八歲“也。“叫非”句,《文選》卷十八嵇康《琴賦》“千里別鶴”句下李善注引蔡邕《琴操》曰:“商陵牧子娶妻五年,無子,父兄欲爲改娶,牧子援琴鼓之,嘆別鶴以舒其慎懣,故曰《別鶴操》”。參《樂府詩集》(卷五八)《别鹤操》解題。獨鶴,失伴之雄鶴,當喻鰥夫。商陵,據《史記·惠景閒侯者年表》(卷十九),“漢侯國”。《索隱》注“《漢表》:“在臨淮”;其治所在今江蘇省泗洪縣南。“嘯類”句,“酈道元《水經注·江水》“渔者歌曰“巴東三峽巫峽長,猿鳴三聲淚沾裳。”又《世說新語·黜免》“桓公入蜀,至三峽中,部伍中有得猿子者。其母緣岸哀號,行百餘里不去,遂跳上船,至便即絕。破其腹中,腸皆寸寸斷”。斷猿,即斷腸之猿母也。
自從昔日侍從太子、等第罷舉,我女兒像戴經(《禮記》)“女子十年不出”,是留在外婆家;兒子就嵇家八歲的男孩,全靠父執保護(我也像女子十年不出,飄零在外;像嵇氏八歲男兒一樣,要故人憐憫(按:“戴經”“嵇氏”之對,語帶雙關:既發家庭流離之哀嘆,亦抒個人沉淪之悲感)。渺小的我如此顛沛流離,本來就是這樣飄泊不已。我傷心的鳴喚雖非那千里獨鶴,卻幾乎接近了商陵;我沉痛的呼嘯很像那斷腸的猿母,況且鄰接了巴峽。我究竟還有多少時間等待那不可知的天道啊?誰料我這微渺的人啊, 偏偏和美好公平的命運無緣。
今者野氏辭任,宣武求才。倘令孫盛緹油,無慚素尚;蔡邕編錄獲偶貞期。微迴謦欬之榮,便在陶鈞之列。不任靦冒彷徨之至。
野氏,謂李德裕;宣武,當作“史官”。皆見下。孫盛,《晉書》有傳。曾任桓溫參軍,與俱伐蜀。著《魏氏春秋》、《晉陽秋》等,敢忤桓溫,稱良史。緹油,慧琳《一切經音義》“緹油:音緹,弟奚反;義,緹:鄭注《周禮》云,綠色也;又淺紅色也;《說文》:帛赤黃色也。油者,絹油也;古人用以書記事”。則緹油者,猶言彩筆、文才也;此處用作動詞,謂發揮文采也。《舊唐書·哀帝紀》“神功至德,絶後光前,緹油罕紀其鴻勛,謳誦顯歸於至化。”其中“緹油”即用此義。又,緹油,車飾,古代車軾前屏泥的红色油布、經常標識身份或恩遇,如《漢書循吏傳》(卷八九)載黃霸得此殊榮;此處不宜取此解。素尚,謂平素好著述的志向。蔡邕,《後漢書》本傳載,邕前在東觀撰補《後漢紀》,後因事董卓,王允欲殺之,乞黥首刖足, 繼成漢史;馬日(mi)磾(di)稱蔡邕忠孝素著,曠世逸才,當成後史,為一代大典;然終死獄中;當時搢紳諸儒莫不流涕。獲偶貞期:謂得遇明時也;偶,假借為遇。
現在“野氏”退位了,“宣武”(按:當作“史官“,見下)正在物色人才。如果你能讓我如孫盛一樣發揮文采,不枉平素對著述的嗜好; 我就能像蔡邕被用編寫漢史一樣,得遇明時、略展史識。只要你稍稍爲我說幾句好話來推薦我,我就能受到了你的大德栽培。我真是無限說不盡的慚愧冒昧不知所云啊。
總結全篇主旨:開頭借孔子支持左丘明作傳、庾亮贊助王隱修史之典故,高度期望故人也優遇國士、器重門人,使自己實現做史官之夙願。第二段,自敘多年持囊執轡,沉淪下僚,雖爲門人,學未致用。第三段,敘述等第之後,流離飄蕩,嵇氏多難,國士多艱。第四段,在當時有人退位、有司求才形勢下,亟盼對方讓他如孫盛潤筆鴻業,如蔡邕獲遇良時—讓做上史官。一言以蔽之,這是一篇“求官”的文章,具體地說,要求做史官。
應該明確的是, 溫庭筠曾侍從莊恪太子而位在司直(雖未實授);又曾名在等第,偏遭罷舉。經過會昌一朝的“南遁”,在大中初唐宣宗一反會昌之政時,溫出而再尋出路,是沿循“求官”、“求第”兩條路努力的。本篇是要求故人令狐綯幫助自己做史官。
②“野氏”指李德裕考
所謂野氏,察遍舊籍,唯“大野氏”與之粗合,而為“大野氏”之省稱。大野氏者,唐高祖李淵之祖李虎西魏時被賜封之胡姓也。據兩《唐書高祖本紀》(參《唐會要》卷一“帝號”、《册府元龜》卷一《帝王部帝系門》),李淵,七世祖暠。暠生歆,歆生重耳,重耳生熙,戍于武川,因留家焉(儀鳳中,追尊宣皇帝)。熙生天賜(儀鳳中,追尊宣皇帝)。天賜生虎(武德初,追尊景皇帝)。西魏时,賜姓大野氏,…周閔帝封唐国公,謚曰襄。襄公生昺,襲封唐公,謚曰仁(武德初,追尊元皇帝)。仁公生高祖于長安,襲封唐公。隋文帝復高祖姓李氏。稱卸職的某人為野氏,說明其人李姓,與李唐王室同根而為唐高祖李淵之祖李虎之後,此人當然不是皇帝,而是宰相,必一度握重權。
而且,李唐先祖,應爲趙郡李氏。這一點,陳寅恪先生《唐代政治制度史述論》上篇(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北京第二版)有很確鑿的證明,見于以下的論斷:“今河北省隆平縣(按即唐趙州昭慶縣)尚存唐《光業寺碑》,…兹取舆黄彭年等修《畿輔通志》壹柒肆《古蹟略》所载碑文相參校,而節錄其最有關之數語於下:…皇祖瀛州刺史宣簡公謹追上尊號,謐宣皇帝(即上引天賜)。案: 《光業寺碑頌詞》復有‘維王桑梓’之語,則李氏累代所葬之地即其家世居住之地,绝無疑義,而唐皇室自稱其祖留居武川之說可不攻自破矣。”檢《元和郡縣圖志》卷一七“河北道二趙州昭慶縣”“皇十三代祖宣皇帝建初陵…皇十二代祖光皇帝啟運陵,…在縣南二十五里。”確與陈引碑文相證,可據以論定李熙、李天賜、李虎、孫李昺、重孫李淵都是趙州昭慶人。
再加上一條理由,《新唐書李栖筠傳》“世为趙人,…族子華每稱有王佐才。”李栖筠乃李德裕祖父,可見德裕乃趙州贊皇人。李德裕進封贊皇伯、父吉甫封贊皇侯。據《元和郡縣圖志》卷十七,“贊皇縣,東北至(趙)州七十里;”“昭慶縣,東北至州九十里。”則贊皇、昭慶二縣近鄰,幾乎可以看成一地。 換言之,李德裕確應是大野氏、即李虎後代之一支。只是由于當時李唐皇室“以關中為本位”的成見或者當時別的忌諱,李本人不便明言而已。但溫卻在這里把李與皇家同根的實話講了出來,而且對方令狐绹自完全知之。 這就為陳寅恪之說提供了旁證。 竊以為,李唐皇室祖籍趙郡(而非隴西),正是唐代趙郡多出宰相(尤贊皇、李氏顯宦甚多。宰相多達十七人,遠過隴西李氏)的根本原因。無論如何,以“大野氏”稱李虎後代的李姓而認之爲李唐之先,在唐代也是半公開的事實。
③“宣武求才”所含舛誤的校正
首先要說意義錯誤。“宣武”即《世説新語》所稱桓宣武,桓溫,東晉權臣,有叛逆跡。《世說新語言語第二》“桓公北征經金城”條下劉孝標注引《桓温别傳》曰“溫字元子,…薨謚宣武侯”。《資治通鑒》 卷一百三云“寧康元年(373)南郡宣武公桓温薨”。《晉書·桓玄傳》載桓玄叛亂,稱其父桓溫“朕皇考宣武王聖德高邈。”因桓溫畢竟為一時之雄而曾延攬不少文才,晚唐文人有時不憚自比桓溫門客。但如此自比時,未見以“宣武”稱其幕主者。此號有僭越之嫌,不宜加於人臣也。
其次要說文心的漏洞。從全文的語境而言,前文説自己歷年來為“蠻國參軍、荊州從事”固然用了郝隆(含詼諧)、習鑿齒(含揄揚),而暗涉桓溫;卻都毫無把啓主也當成桓溫式人物的意味,而重在說自己多年沉淪下僚(其事與令狐無關)。而後文“孫盛緹油”句,自比詞直而理正,敢忤桓溫,人稱良史的孫盛,更無比令狐爲桓溫而暗貶之的意味,更與令狐無涉。在前文的郝隆、習鑿齒,和後文的孫盛當中冒出的、期望連貫前後的一句“宣武求才”,實際造成把桓溫(“宣武”)與令狐綯畫上等號的作用,就把前文訴說昔日經歷的“蠻國”“荊州”二句典故所暗涉的桓溫都當成了令狐綯,也簡直把後文對“桓溫”暗含的指摘和埋怨都放到令狐綯頭上去了。這要令狐情何以堪?這種含蓄的意味簡直是荒唐的,何止是與事實矛盾。
第三,是聲調不諧。“今者野氏辭任(仄仄平仄),宣武求才(平仄平平)”十字中“今者”二字,在全篇啓文駢四驪六的對偶句式中, 屬於不受平仄對仗限制的“發句語”(全文中另有某、某聞、抑又聞、或、自頃等發句語,均以斜體字標出);除這種“發句語”(和結句)外,全文其他所有句字皆嚴格講究平仄(亦一三五平仄不論)對仗。反復吟誦本文,發現“野氏辭任,宣武求才”中的“野氏”和“宣武”都是仄聲音節而不構成平仄對仗,成爲此文中唯一音律不諧之處。既然“辭任”與“求才”對仗工整;而“野氏”不可移易,則失誤在“宣武”也。這種基本音調的不諧,不可能是精通音律的溫庭筠不小心造成。據全文意脈猜測,“宣武”處之空白本應為一平聲音節的詞(平平或仄平)而與“野氏”構成對仗,竊以爲應是“史官”(或史家)。
最後,且不說令狐綯大中初根本未曾爲節度使;即使他在大中十三年去相位時爲河中節度使(《新表》),“咸通二年改宣武節度使,三年冬,徙淮南”(《舊傳》,加上唐僖宗時為鳳翔節度使(《通鑒》卷二四六),乃至共“爲四鎮節度使“(《新傳》),由於他大中十年爲相的經歷,人們包括溫庭筠仍然習慣稱之爲相公(《上宰相啓》第二首可以爲例),而不會以其僅任職一年的宣武節度使之“宣武”來稱呼他,其實, 在本文的語境下,“宣武”不但不能指令狐綯,指任何一個另外的官員也不行了,因爲這個詞造成了前後文心的破綻。
 所以,“宣武”二字從平仄上、對仗上,從前後文相接的文理上,都是不通的。這種不通很可能是前代不通文人把一度漫漶的“宣武”位置上的原字補上“宣武”字形而造成。我們不得不把它改回成“史官”。
④“史官”証
首先,除因此使平仄諧合外,“野氏”與“史官”(或史家)之對仗,工整而雅穩;這符合溫庭筠的造語習慣。《論語·雍也》“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是爲“野”可與“史”偶對之源。妙在“史官求才”,是有司“求史官才”的倒文。
而且,“野氏”和“史官”對仗中,上句指前執政李德裕已去位;下句指今朝有求史官之才的需要,這是當時總形勢。在這個形勢下,李德裕三年九貶,直至死於放逐;令狐綯則迅速高升,直到成爲宰相。以“辭任”言李德裕的被貶,不失敦厚;以求才言新君繼位後不久,往往開始着手前朝舊史的修撰,也符合實際。裴庭裕《東觀奏記》序中就提到“聖文睿德光武弘孝皇帝(唐昭宗)自壽邸即位,二年,監修國史、丞相、晉國公杜讓能以宣宗、懿宗、僖宗三朝實錄未修,歲月漸遠,慮聖績墜,乃奏上,選中朝鴻儒碩學之士十五人,分修三聖實錄”。殘唐之時, 猶且如此;這也說明,新朝新君每議纂修前朝舊史,幾成慣例;而當此之時,整頓史館而搜羅補充史官人才應是常事,換言之,“史官求才”成爲自然。
又,因爲史官求才,所以溫求爲史官。下文緊接就扣住主題,一言破的,自己願如孫盛那樣得以發揚自己的文才史識而為良史;也讓蔡邕一樣的自己編錄國史,遇上好時機,不至於賫志以沒。這又與本文的“引子”,即啓文開頭就說的投獻此啓之目的“丘明作傳,先受宣尼;王隱著書,先依庾亮”,即要求令狐推薦自己編史完全相合,也與“廿七年之鉛槧,尚委泥沙”(自己多年的學識積累未得其用)緊密相扣,更與前引習鑿齒(嘗作《漢晉春秋》)典故暗相呼應,使全文一氣貫注,主旨鮮明。
再者,重讀“倘令孫盛緹油,無慚素尚;蔡邕編錄,獲偶貞期。微迴謦欬之榮,便在陶鈞之列”數語,可發現其中“微迴”是再次懇求對方(向有司)爲自己稍盡美言、幫助自己成爲史官。這個“倘令”,意思是“倘閣下(或可用“公”)使”,其中省略的主語“閣下”就是令狐相公本人,就文理而言,這個“閣下”如就是前文的“宣武”,令狐哪裏用得着自己對自己“微迴謦欬之榮”啊? 竊以爲,一方節度若接受某文人為幕下屬僚,可自行決定,是不需要上報中央的。例如,溫庭筠貶尉隨縣後,“徐商鎮襄陽,署巡官”(《新·傳》)及“廉帥徐太師商留為從事”(《金華子雜編》卷上),都説明節度使有權任命下屬。溫要令狐向有司稍盡美言,應該是要他轉告中書省有關官員向所轄史館,爲自己求任史館修撰、或直館之類的職務,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史官”。蓋令狐綯當時仕途正蒸蒸日上,雖非宰相,向有司推薦官員,說話管用也。
⑤ 結論:大中初求令狐綯薦為史官
首先,即使在整個唐朝的範圍而論,所謂“令狐相公”者,當晚唐之時, 無非令狐楚(765-836)、令狐绹(795-872)父子二人之一也。 單憑本文“三千子之聲塵,預聞詩禮”這句話,在令狐相公當年如孔鯉聞詩聞禮那樣接受父訓時,溫既也曾“預聞詩禮”, 只能是在令狐绹父令狐楚門下為客,可見啓主相公應是令狐绹。令狐楚才思俊麗,名重當時,年輩學問皆堪為溫師,也因此溫可與令狐綯互稱門人。《新唐書·令狐楚傳》云楚“于箋奏制令尤善, 每一篇成,人皆傳諷”;而《新唐書·文藝傳》云:“商隱初為文瑰邁奇古,及在令狐楚府,楚本工章奏,因授其學。”《舊唐書·李商隱傳》言“商隐幼能為文,令狐楚镇河陽,以所業之文干之。”溫李並稱,年輩亦復相仿,故宜也。
其次, 我們解決了“野氏”指何人和“宣武”爲什麼要校改爲“史官”這兩個問題,也就揭示本文之作時和目的。由“野氏辭任”語,知李德裕已退位,而未卒(德裕卒在大中三年十二月),上此啓之時應在大中二、三年間、大中三年十二月之前。也就是如《舊唐書·令狐綯傳》所記載的“大中二年,召拜考功郎中,尋知制誥。其年,召入充翰林學士。三年,拜中書舍人,…尋拜御史中丞”—這個時段內。
溫在大中初投啓令狐绹,要求任史職。這不是沿着開成四年“等第罷舉”之路求第,而是沿着開成二三年“侍從太子”的仕履求官。會昌中的形勢封斷了溫求第求官之路,大中初年唐宣宗一反會昌之政,使他看到微茫的希望,又與令狐有舊,所以來求官。但由於複雜的政治原因,求第求官之路對他仍都充滿荊棘。我們以下對比一下李德裕和令狐綯當時的處境,正可發現溫爲什麼前來求懇令狐綯。
  唐宣宗即位之初,就擯棄了李德裕,使牛李黨爭最後一次翻盤, 很顯示了這位新君的權威和御人之術。兩《唐書》本傳記宣宗惡李德裕,聽政次日即罷其相位。《通鑒》卷二四八“宣宗素惡李德裕之專,即位之日(會昌六年三月),德裕奉冊;既罷,謂左右曰:‘適近我者. 非太尉邪?每顧我,使我毛髮洒淅。’(會昌六年)夏,四月,辛未朔,上始聽政。壬申,以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德裕同平章事,充荊南節度使。德裕秉權日久,位重有功,眾不謂其遽罷,聞之莫不驚駭。”其後,根據《舊唐書宣宗紀》:會昌六年六月為東都留守;大中元年正月為太子少保,分司東都;大中元年七月,貶潮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大中二年九月,可崖州司户參軍;大中三年病死。
與李德裕此時的遭際構成鮮明對比的是,令狐绹短時間內得宣宗之殊寵, 只是因爲宣宗對綯父令狐楚有好印象(《新唐書令狐綯傳》“大中初,宣宗謂宰相白敏中曰‘憲宗葬,道遇風雨,六宫百官皆避,獨見頎而髯者奉梓宫不去,果誰耶?’敏中言:‘山陵使令狐楚’”),便想着提拔他的兒子。《舊傳》曰:“大中二年(848),召拜考功郎中,尋知制誥。其年,召入充翰林學士。三年,拜中書舍人,襲封彭陽男,食邑三百户,尋拜御史中丞。四年,轉户部侍郎,判本司事。其年,改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新傳》曰:召為考功郎中,知制誥。入翰林為學士。…進中書舍人,襲彭陽男。遷御史中丞,再遷兵部侍郎。還為翰林承旨。夜對禁中,燭盡,帝以乘舆、金蓮華炬送還,院吏望見,以為天子来。…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令狐爲宰相, 直至大中十三年十二月出爲河中節度使之時, 前後達十年。
當時李德裕和令狐綯的的處境有如此的天壤之別。會昌中建立大功、爲宣宗建好統治基礎的股肱之臣李德裕並無過錯而一落千丈、簡直到貶死之境;有點父蔭而尚毫無建樹的令狐綯則扶搖直上,炙手可熱。這就是“野氏辭任,宣武求才”所含蓄的當時形勢。考慮其意蘊,所謂“野氏”李德裕尚在(病逝於大中三年十二月,可換算爲公元850年一月),故謹言“辭任”。如此,則令狐绹尚未入相。則此啟約作于大中二三年(848)令狐“召拜考功郎中、尋知制誥,其年召入充翰林學士”及“三年,拜中書舍人、遷御史中丞”期間;啓文原題應該是《上令狐公啓》或《上令狐學士啓》之類, 因令狐綯久在相位,被後來傳人妄改而成如今之形狀耳。
⑥ 對劉學鍇考證之商榷
劉學鍇《溫庭筠全集校注》卷十一認爲溫是在爲“荊州從事”之時(即在荊南節度使蕭鄴幕(?)爲從事的大約咸通二年冬), 向方由河中調任宣武軍節度使的令狐綯投遞此啓的。 這個推理是由一系列的錯誤判斷構成或助成。略舉如下:
其一,劉先生知本啓“蠻國參軍”、“荊州從事”都是用《世說新語》有關典故,但是卻謂“荊州從事”系“實指在荊州爲從事”,則言之過鑿。據此結論再推理下去,則更謬矣。“蠻國”、“荊州”這一組典故,在《謝紇干公啓》中已用過:“間關千里,僅為蠻國參軍;荏苒百齡,甘作荆州從事”。即使不同意筆者對《謝紇啓》的作於開成二年的考證,也不能說兩次都是實指荊州,也不能説其中一次是實指,一次是虛指。
其二,特別應强調的是“叫非獨鶴,欲近商陵;嘯類斷猿,況鄰巴峽”之句必須正確理解,才能從中正確取證。二句自言其叫其嘯(其呼其號)之褫魂奪魄的悲痛:鳴聲雖非千里別鶴,其憤懣悲愴卻幾乎逼近《别鶴操》中的傷心欲絕的商陵(牧子);嘯聲非常類似悽惻斷腸的哀猿,更何況簡直是鄰近了巴峽。 二句中“近商陵”之“近”和“鄰巴峽”之“鄰”都是爲了強化其叫其嘯痛徹心肺的程度,簡直可比商陵別鶴和巴峽斷猿,由此來形容自己的痛徹心肺的悲苦,而不含有作者身臨巴峽或商陵的意義。劉以“況臨巴峽”句推論溫當時作者所在地鄰近巴峽,誤;如照此推理,當時所居地應也“近商陵”(如上,在臨淮)了,豈不矛盾。
其三,在註釋“今者野氏辭任,宣武求才”時,一方面謂“野氏,未詳”;卻又解釋“野氏”句“謂前任宣武節度使畢諴辭任”,至於爲什麼這個“不詳”的“野氏”竟然加於畢諴, 就未置一詞。竊以爲,既然“不詳”,下文的推論是無法進行下去的。又解“宣武求才”爲“以桓溫求才喻令狐綯汴幕新開,廣招人才”,簡直是在爲不合理硬做解釋,也就難通了。因爲,令狐之為“宣武節度使”和桓溫之為“宣武”本不可同日而語。況且,假設令狐綯真以任宣武節度使被稱“宣武”而招人才為幕府,他說要誰就要誰,完全自己説了算,哪裏還用得着向誰“微迴謦欬”?
其四, 對於啓中語詞典故, 尚有一些未注出。如懷刷、撫鏡、招弓、緹油、獲偶等。 這就有害於對原文的理解。
九《投憲丞啟》研究
① 投啓大意
《投憲丞啟》(見《文苑英華》卷六六二啓十二投知五及《全唐文》卷七八六)的啓主是誰?劉學鍇《全集校注》卷十一對本啓的説明認爲“疑點頗多”,而疑此啓非溫作, 遑論其他。本文認爲,劉的疑點都可解釋,而且啓主可定為徐商。今先簡注並説明如下。
某聞古者窮士求知,孤臣薦拔,或三歲未嘗交語,或一言便許忘年,奇偶之間,彼何相遠。則運租船上,便獲甄才;避雨林中,俄聞託契。此又無由自致,不介而親者也。
“三歲”句,“鄭玄在馬融門下,三年不得相見。”“一言”句,未詳確典而意義甚明。可參趙至嵇康關係成忘年交始末。“運租”,用袁宏為人運租、咏詩, 爲謝尚所賞薦事。“避雨”, 用茅容避雨樹下,郭林宗見而異之,遂與交友。
某洛水諸生,甘陵下黨。曾遊太學,不識承宮;偶到離庭,始逢种暠。懸蘆照字,編葦為資。遂竊科名,纔沾祿賜。常恐澗中孤石,終無得地之期;風末微姿,未卜棲身之所。
洛水諸生,此自指為洛陽太學生。甘陵下黨, 據《後漢書·章帝八王傳》,劉慶被廢,其子終繼位;慶陵寢為甘陵。這與唐順宗被廢,而由其子李純(憲宗)即位甚似。劉禹錫《白舍人見酬拙詩,因以寄謝“甘陵舊黨凋零盡”句即以“甘陵舊黨”謂永貞革新的“二王”及“八司馬”。溫年少無緣入甘陵舊黨,乃自稱“甘陵下黨”。承宮,《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少孤勤学、終成大儒;入仕後“朝臣憚其節,名播匈奴”,此喻憲丞。 种暠,《後漢書》卷五六有傳,少有濟世志,為洛陽門下史時受到王諶知遇而被薦拔;此自喻。“懸蘆”句,懸蘆火照明讀書,誇飾貧困勤學。編葦,疑或作“絕韋”;用孔子“韋編三絕”事謂專心讀書。“澗中孤石”,謂毫無地勢的家庭背景。風末微姿,自謂貴胄後裔,如強風之末的微賤之身。
侍郎議合機彖,望逼臺衡。每敘群才,常推直道。昨日攝齊丘里,撰刺膺門。伏蒙清誨垂私,溫言假煦。內惟孤賤,急被輝華。覺短羽之陵飆,似窮鱗之得水。
侍郎,爲憲丞入相前後所兼職。機,事情變化端倪;彖,周《易》卦辭之概括。臺衡,三臺、玉衡星,都在紫微星(帝座)前,喻宰輔重臣。 攝齊,《論語·鄉黨》“攝齊升堂”朱熹注,謂提起衣服下擺,恭敬貌。 丘里,孔子之里,對仗“膺門”,李膺之門,二者皆自謂喻拜會憲丞。《世說新語·德行》,當時士以入李膺堂“為登龍門”。
今者方祗下邑,又隔嚴扃。誰謂避秦,翻同去魯。佇見漢朝朱博,由憲長以登庸;願同晉室徐寧,因縣遼而遷次。下情無任。
祗,恭敬侍候。下邑,稱所在小縣,應即隨縣。避秦,陶潛《桃花源記》“先世為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去魯,《孟子·盡心下》“孔子之去魯,曰:遲遲吾行也。”《漢書》本傳(卷八三)“(朱)博以御史(大夫)為丞相”。徐寧,《晉書》載,桓彝賞之;薦之于庾亮,拔之於輿縣令,爲吏部郎。
我聽說“窮士”求知遇、“孤臣”得薦舉,或許三年不能與對方交談,也可一句話就成了忘年之交。機運的有無之間,差別是多麼大啊。至於袁宏在運租船上就被謝尚甄別;茅容在避雨林中竟成郭林宗深交。這又是沒有什麼因由而自己前來相逢,不須紹介而互相親近了。當年我曾爲洛陽太學生,敬仰永貞黨人;只是在學時無緣識公;而我遊蹤所至,卻能在離庭遇公。從此加倍發憤苦讀,而終於中第而霑命。但我總自憂像澗中之石,永不得有利地勢;雖爲望族之裔,而難求安身立命之位。
侍郎您議論合於天機,聲望迫近宰臣。 你每每品敘當今諸公之才, 經常尊尚正直之道。日前我心懷敬畏,登門拜訪,承蒙您用感人的教誨予我私愛和慰勉,用熱誠的語言給我溫暖和許諾。我內心越是想到自己孤賤潦倒,越是急於得到您的恩寵薦拔。在您面前,我感覺到短小的翅膀也能乘風飛翔,如涸轍之鮒得到了救命之水。我今正守職窮縣,而君門閉塞;哪是什麼桃花源中人逃避暴秦,簡直有如孔子不忍離開魯國了。我等待盼望着您像漢朝朱博,由御史大夫拜爲宰相,那我便能如晉朝徐寧由縣僚(輿縣令)升遷入朝。區區此情,難以盡表。
全文先談自己與憲丞的人生離合,為同學而不識,過邊關而相遇。爾後雖霑一命,自傷無援。日前造訪,蒙垂盼飾,急被輝華。自己守職窮縣而不忍離去,是爲了等待對方入相,引薦自己做京官。
全文意義既明,以下回看劉學鍇的疑點。疑點之一是“遂竊科名,纔沾祿賜”“與庭筠終身未登第絕不相合”。二是“既稱憲長,又稱侍郎,疑侍郎之稱有誤”。三是啓中語“方祗下邑,因縣僚而遷次”似可解為大中十三年貶隨州隨縣尉之事, 然此前庭筠並未‘竊科名’而‘沾祿賜’”。我們廓清前二疑點,第三個便迎刃而解。以爲溫“終身未登第”,是受許多負面記載影響所致。事實上,經過多年努力,溫大中九年“攪擾場屋”後,是登第了的。
溫平生是終於中第的
《東觀奏記》(卷三) “勅:鄉貢進士溫庭筠,早隨計吏,夙著雄名,徒負不羈之才,罕有適時之用。放騷人於湘浦,移賈誼於長沙,尚有前席之期,未爽抽毫之思,可隨州隨縣尉”。舍人裴坦之詞也。庭筠字飛卿,彥博之裔孫也,詞賦詩篇冠絕一時,與李商隱齊名,時號溫李。連舉進士,竟不中第。至是,謫為九品吏。制中自引騷人長沙之事,君子譏之。前一年,商隱以鹽鐵推官死。商隱字義山,文學宏博,牋表尤著於人間。自開成二年升進士第,至上十二年,竟不升於王庭,而庭筠亦恓恓不涉第□□□□者。豈以文學為極致,已靳於此,遂於祿位有所愛耶?不可得而問矣”。
這裏確實說“連舉進士,竟不中第”,我們爲什麽說他中第了呢? 又明明制文“可”溫“隨州隨縣尉”,可見已敕授官職,與一般的中第進士釋褐授官並無二致,但事實卻是不僅唐宋筆記史料、而且直到《全唐文》也題之為《貶溫庭筠隨縣尉制》,和“謫為九品吏” 一致, 都稱之為貶呢?我們先證溫之中第,再解釋疑問。
溫中第的記錄之一是《唐摭言》卷二“為等後久方及第”的記載,該條下“溫岐濫竄于白衣”的文字正說明溫“等第”後,經過 “濫竄于白衣”,爲時甚“久方及第”了,故其名被記在“為等第後久方及第”條下;只是這種記事形式容易被人忽視而已。蓋“等第”者,京兆府解送之特殊鄉貢進士也。《唐摭言》卷二“京兆府解送”條“神州解送,自開元、天寶之際,率以在上十人,謂之“等第”,必求名實相副,以滋教化之源。小宗伯倚而選之,或至渾化,不然,十得其七八。苟異于是,則往往牒貢院請落由”。可見得“等第”者本大部分可以登第, 溫之“等第”而當時遭“罷舉”已是特例。溫“為等第後”經過這麽多年“濫竄于白衣”後“方及第”更是特例。由特殊的鄉貢進士(等第),無論經過多少年“濫竄”,能“霑祿賜”就是實授縣尉之職務,也就是紀唐夫詩“鳳凰詔下雖霑命”之“霑命”,這確是極爲罕見的例子。其特殊不但在於,跨過一般的“及第”成爲前進士這個階段,直接釋褐授官,還在於,“濫竄”的時間如此之長。但無論如何特殊,總是中第。
又《唐摭言》卷十韋莊列舉十九位詩人的傳記材料, 他們依次是 孟郊、李賀、皇甫松、李群玉、陸龜蒙、趙光遠、李甘、温庭皓、刘得仁、陸逵、傅锡、平曾、賈島、刘稚珪、顧邵孫、沈佩、顧蒙、羅鄴、方干等,奏請追贈這些不及第人及第。并且說:
前件人俱無顯遇,皆有奇才,麗句清辞,遍在時人之口;銜冤抱恨,竟為冥路之塵。但恐憤氣未銷,上冲穹昊,伏乞宣賜中書門下,追贈進士及第,各贈補闕、拾遺,見存明代。以惟罗隐一人,亦乞特賜科名,錄升三级,便以特敕顯示優恩。俾使已升冤人,皆沾聖澤;後来学者,更厲文風。
我們看到,韋莊希望末代皇帝追贈那些掙扎了一輩子也未登第的文人們進士及第。但他給出的人名表中有溫庭筠之弟溫庭皓,偏偏沒有溫庭筠。這正與該書卷二“為等後久方及第”的記載相合。
然而至宋代洪邁(1123-1202)《容齋隨筆 · 三筆》,記載至唐昭宗光化三年(900)十二月,左補闕韋莊奏“詞人才子,時有遺賢。不沾一命于聖明,沒作千年之恨骨,據臣所知,則有李賀,…溫庭筠…”云云, 比以上《唐摭言》所記,少了孟郊、顧邵孫、沈佩、顧蒙、李甘、溫庭皓六人, 而多了溫庭筠一人。接“俱無顯遇”以下,較《唐摭言》 文字略有異同。《全唐文》卷八八九韋莊《乞追賜李賀皇甫松等進士及第奏》大抵錄《容齋隨筆》。竊以王定保生當韋莊上書之時, 又專敘科舉,應比洪邁廣博而未免失考之書更爲可信。
以上我們解釋清楚了疑點一,即溫確已中第,就知道啓中語“方祇下邑”和“因縣僚而遷次”當然“可解為大中十三年貶隨縣尉之事”及其後已爲官身的經歷,正是溫已“竊科名”中第的結果,也是中第之後自然釋褐而“霑祿賜”的表現。其實,紀唐夫贈詩“鳳凰詔下雖霑命”句中“霑命”,即獲得中書舍人所撰任命制文而已,是“中第”的最顯著特徵。我們還要指出的是,隨前人的誤會説溫未登第已是錯誤,根據這錯誤再推理,則錯上加錯。
“既稱憲長,又稱侍郎”不足為怪
疑點之二, “既稱憲長,又稱侍郎”之言不但無須懷疑,而且其特殊情況正好證明徐商就是這位憲丞。我們考慮溫投獻此啟時已在縣尉之職頗有時日、在入為京官之前,進而尋找大中十三年爲隨州隨縣尉至咸通六年入爲京官期間,對溫頗為知遇而大加薦拔、并由御史大夫入相的人,就發現本啟啟主憲丞的有關的履歷,尤“既稱憲長,又稱侍郎”之似乎令人生疑的情況,與徐商若合符契。以下史料也是如此顯示的。《全唐文》卷七二四李騭《徐襄州碑》“今天子咸通五年,公為御史大夫。”《舊唐書》卷十九《懿宗纪》“(咸通)六年二月,制以御史中丞徐商為兵部侍郎、同平章事”。《新唐書》卷九《懿宗紀》“(六年)六月,御史大夫徐商為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資治通鑒》卷二百五十“(咸通六年六月)以御史大夫徐商為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嚴耕望《唐僕尚丞郎表》亦綜上記載爲“徐商,(咸通六年)二月由大御遷兵侍同平章事。”徐商如何以御史大夫(從三品)而幾乎同時轉爲兵部侍郎(從五品)、同平章事,確實有趣。也許他一度遭小貶,而馬上被大用,史無明文,我們無法追究。但即使我們暫時找不出這樣任命的原因,被記載的事實至少可以解決本文所謂“既稱憲長,又稱侍郎”的特殊問題。結合本啓的情況觀察,既然徐未入相溫已稱之侍郎,徐商應是在御史大夫任上,先兼職兵部侍郎,後來不久就入相的。所以“既稱憲長,又稱侍郎”應是可以解釋的,侍郎之稱無誤。因為徐自咸通五年來一直領御史大夫銜,在兼任兵侍時仍領其職,故在題目中仍正規謂之憲丞。而上啓時徐已以本官兼任兵部侍郎,故行文時完全可以就便簡稱之爲侍郎。詩人以小小縣尉,竟然又能稱此憲丞“望逼台衡”,幾乎肯定地期待他不久就會“由憲長以登庸”而推薦自己入朝,可見這位憲丞之必然入相,是很明顯的事實。既領“憲長”之銜,又兼侍郎之職,而其後不久就入相(以致于史書莫能辨爲兵侍與入相之先後),這種罕見仕履,既可用徐商的特別仕履證實,又可反過來證明本啓的啓主非徐商莫屬。

從本啓看,在溫一生潦倒,幾乎絕望之際,徐對他“清誨垂私,溫言假煦”, 表現了深摯友誼,使他在絕境中重燃起確定的希望而“覺短羽之陵飆,似窮鱗之得水”。其實徐商自爲山南東道節度使而鎮襄陽時(大中十年至大中十三年)直到咸通六年入相後,對溫是始終褒揚和支持的,諸史皆有記載。《舊傳》曰“徐商鎮襄陽,往依之, 署爲巡官”;又曰“徐商知政事,頗爲言之”。《新傳》同。另外,《全唐文》卷七二四李騭《徐襄州碑》敍商行實甚詳,其文治武功,尤“宣宗以北邊將帥,懦弱不武。戎狄侵叛,公時為尚書左丞,詔以公往制置安撫之,歸奏稱旨。尋授河中帥節,又移襄陽,…及受重藩,使絕塞,…吏民畏公之詳達,而不敢欺;戎虜感公之德惠,皆願向服。”--與啓文注引承宮之“論議切悫,朝臣憚其節,名播匈奴”等皆合。

由此,我們可以繼續推求一下溫徐可能的交往。啟中“某洛水諸生,甘陵下黨;偶到離庭, 始逢种暠”云云, 可証溫與徐商本為洛陽太學之同學、志同道合;而在邊關(即河中)相遇。尤其溫徐同學之事,可以追到兩人年輕時、即元和中。《徐襄州碑》(《文苑英華》卷八百七十)曰“會昌二年,以文學選入禁署”(即以殿中侍御史補禮部員外郎),可推開成五年冬寫《百韻》時,徐即詩題中所謂殿院徐侍御,而由《百韻》詩意推斷,溫開成二三年當共有侍從莊恪太子之經歷。又,上引《碑》文曰“…大中十年春,今丞相東海公自蒲(河中府原名蒲州)移鎮于襄,十四年(大中十四年十一月二日改元咸通)詔徵赴闕。…今天子咸通五年,公為御史大夫,自始去襄,於茲六年矣”(此“六年”包含大中十四年以及咸通元年至五年)知徐商鎮襄自大中十年至大中十四年。徐商惜才好文,當時溫庭筠、段成式、余知古、周繇等名彥雲集幕下, 乃有(新唐書藝文志》所記之《漢上題襟集》也。再者,吳廷燮《唐方鎮年表》據《徐襄州碑》“授河中帥”,證徐鎮河中約在大中八年至十年春;溫《詩集》卷八《河中陪帥遊亭》,應系其時作,即本文所謂 “偶到離庭”之時。而從“遂竊科名,纔沾祿賜”之句接在“偶到離庭,始逢种暠”之後,適可證實,溫之“竊科名”當然發生在大中八年之後。最後,兩《唐書》本傳徐商支持溫的記載,與啟中語“佇見漢朝朱博,由憲長以登庸;願同同晉室徐寧,因縣僚而遷次”完全相符。既然“今天子咸通五年,公為御史大夫”,而咸通六年,徐商入相,可見本啟應投獻于咸通五六年間。其後溫成爲國子助教, 真的“因縣僚而遷次”了。而徐商在河中雄鎮邊關、在襄陽惠澤一方,也確實説明他是晚唐時難得的有氣節和能力的好官,信乎其為溫平生至交。

④九品稱貶的解釋和誤會
我們繼續前引《東觀奏記》“制中自引騷人長沙之事,君子譏之。前一年,商隱以鹽鐵推官死。商隱字義山,文學宏博,牋表尤著於人間。自開成二年升進士第,至上十二年,竟不升於王庭,而庭筠亦恓恓不涉第□□□□者。豈以文學為極致,已靳於此,遂於祿位有所愛耶?不可得而問矣”。
“至是謫為九品吏”云云,可解釋爲作者認爲所授九品吏官品太低,故稱謫。 但是作者裴廷裕沒有講明爲什麽縣尉對當時的溫官品太低。他也沒講清溫爲什麽“反以才廢”,又猜測唐宣宗是不是對祿位過於靳惜,然後説“不可得而問矣。”也許他有所知而不便明言,但他所言實在不明白。
中第而當上九品吏是不是貶謫呢?從盛唐到中晚唐例子來看,進士及第之後,在一兩年乃至更長時間釋褐而授縣尉(有時先做校書郎之類閒職),可謂司空見慣,根本不是貶謫。例如許景先,少舉進士(神龍元年前),授夏陽尉官(《舊唐書》卷一九九);“張長史(旭)釋褐(開元年間)為蘇州常熟尉”(唐張固《幽閑鼓吹》);馮定(《登科記考》定貞元十八年進士)登第,尋為鄠縣尉(《舊唐書》卷一七二);李商隱開成二年中第(《舊唐書·文苑傳》),四年釋褐秘書省校書郎,調補弘農尉(馮浩《玉谿生詩集箋注》附錄《玉谿生年譜》);薛逢會昌元年進士及第,為萬年尉(《唐才子傳卷七》〉;杜讓能咸通十四年登進士第,釋褐咸陽尉(《舊唐書》卷一八一)等等。溫前後或同時之人登第、釋褐為縣尉皆爲正常的遷升而不爲貶謫,溫本人為縣尉就被稱作不中第而爲貶謫,若無特殊原因,是不合常理的。對溫而言,確有特殊原因。
溫爲隨縣尉被稱爲“貶謫”,唯一正確的理由是隨縣尉之品級(從九品下)比溫當年曾任之太子司直(正七品上)差得太遠。按照唐朝的官制,九品之中,一品不分等,二品、三品分正從。四品起分正、從、上、下,則溫曾任過的太子司直屬於十七級,而隨縣尉在第二十八級。奔走了二十多年,所得之官,反而小了這麽多,如何不是“貶”!追究官方這樣做的原因,仍因顧忌宦官。溫為宦官仇人,他有江淮受辱、侍從太子、等第罷舉的舊案,都是因爲宦官勢力從中作祟,使他遭難受困,他雖然屢次受挫,卻越挫越勇,百折不撓,對宦官而言,這簡直是一個很有能量的、志在復仇的敵人。只要宦官仍在專權,就不會讓溫得志。而在大中朝,宣宗和令狐綯都還是怕宦官的。朝野之中即使有同情溫庭筠者,在登第和授官上仍然有種種拘限和忌諱。這就是溫在仕途上得不到公平對待的根本原因。官方也寧可貶溫以搪塞宦官。
至於《東觀奏記》以下,《唐摭言》、《雲溪友議》等都衆口一辭地認爲他是“謫隨縣尉”的原因,除了不知真相而人云亦云以外,恐怕還因謠言造成的誤會,誤會到還沒弄清遭貶的原因,就直接認定溫已遭貶,尤其爲他的遭貶編出種種理由。溫遭貶確是一個反映諸方面矛盾的多面體,其中既包含同情,又包含誣蔑。對這個事實的解釋,更是五花八門。我們來看溫庭筠自己的解釋吧。溫《上裴相公啓》云 “至於有道之年,猶抱無辜之恨。斯則沒為瘴氣,來撓至平;敷作怨聲,將垂不極”。其中“不極”,本《禮記.儒行》“流言不極”,鄭玄注“不問所從出也。”《孔子家語.儒行解》王肅注曰“流言相毀不窮極也。”二句言自己的無辜之恨,即使死後也會化為瘴癘之氣,來煩擾裴相公之清政;散為冤屈的聲音,垂于不極,就是任流言永遠傳播而為後世所誤解。飛卿不幸自言而中也。溫之所謂貶尉、乃至貶尉原因、時間的多種矛盾説法,正反映當年的他簡直是被謠言包圍塗抹得面目全非了。江淮受辱是如此、等第罷舉也是如此,大中朝貶尉前後更是如此。我們今天爲他剝掉重重歷史謊言的蒙蔽,是要多費周折的。
對於溫被貶時間,《東觀奏記》之記載表明是李商隱大中十二年死後的大中十三年,裴坦為中書舍人之時,《新·傳》作“大中末”。《舊·傳》則謂徐商罷相出鎮後,“楊收怒之” 云云就沒道理了。因爲根據《舊唐書·懿宗紀》,徐商罷相出鎮江陵在咸通十年(楊收罷相在咸通八年),那時溫已不在世。溫受貶的原因,也有多種説法。《北夢瑣言》卷四謂不認識微行中的宣宗和“多爲舉人假手”。《南部新書·丁》説是得罪令狐綯。《唐摭言》(卷十一)把文溫放在“無官受黜”條,并且說溫“以文為貨”、“攪擾場屋。”《新·傳》也是這個意思,不過是因此“授方山尉。”其中,“得罪宣宗”說,殆傳説,我們找不到歷史根據。得罪令狐綯說,筆者駁斥過。以下分別談“無官受黜” 和“攪擾場屋”。
⑤ 老吏的怪論及其他
《唐摭言》卷十一“無官受黜”:“開成中,温庭筠才名籍甚(注意自此以下跳到大中朝了)。然罕拘细行, 以文为貨, 識者鄙之。無何, 執政間復有惡奏庭筠攪擾場屋,黜隨州縣尉。時中書舍人裴坦當制,忸怩含毫久之。時有老吏在側,因訊之升黜。對曰“舍人合為責詞,何者?入策進士,與望州長馬一齊資。”坦釋然,故有澤畔长沙之比。庭筠之任,文士詩人爭為辭送,惟紀唐夫得其尤。詩云云”。
我們首先應當指出,所謂“無官受黜”的說法本身邏輯上就是矛盾的。 “無官”則爲平民,除非關入監獄,平民不可能再受黜,尤其不能受黜而反而成官。“謫為九品吏”或“黜隨州縣尉”都須在原任職級別高於九品時方能成立。而溫的案例正是如此。
《唐摭言》這段故事說,中書舍人裴坦寫貶溫為隨縣尉的制文,不知如何下筆。請教了在側的老吏。老吏認爲像溫這樣的“入策進士”,簡直和望州長史、司馬有一樣的資格,言下之意,讓他做隨縣尉是貶黜,所以制文不應如一般的制文一樣全是贊揚鼓勵,而應該有譴責之詞。裴坦釋然之後,就把“澤畔长沙之比”(按指“放騷人於湘浦,移賈誼於長沙”)寫進去了。
我們考察老吏所言“入策進士”的含義。“入策”這個字眼,《唐摭言》卷一 “試雜文”條有以下記載“调露二年,考功員外刘思立奏請加試帖經與雜文,文之高者放入策。”根據這個意思,“入策進士”不過是進入最後一場筆試的鄉貢進士;還不一定能成爲前進士呢。“入策進士”的另一種可能解釋,是應皇帝親自主持的制舉(策問)科試的“制詔舉人”,即回答皇帝“策問”的進士。至晚唐“大和二年三月辛巳,上(文宗)御宣政殿親試制策舉人”(《舊唐書·文宗紀下》)之後,皇帝親自主持的制舉實際上已告停止(《太平御覽》卷六百二十九“治道部十、貢舉下、附制舉科”所錄皇帝親自主持制科考試終于此時)。只是形式上還存在由吏部主管的“諸科”,依每年實情隨常科貢舉而設立。“諸科”考官不再正式稱“考制策官”,而是由尚書省各部調任吏部充任的各科考官,成爲吏部的銓選官。《東觀奏記》“裴諗兼(吏部)上銓, 主試宏、拔兩科”是其例。前文“紇干相公”為書判考官,也是其例。
溫根本不是“入策進士”-- 徐松《登科記考》錄大和至咸通“諸科”事甚詳, 我們從中找不出任何史料也無任何理由證明溫是應“諸科”試的“入策進士”,多少年來他連省試亦無緣通過,連關試也無由參加,直到授縣尉時他仍只有鄉貢進士名頭而已。
雖然“制詔舉人,…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 (杜佑《通典》卷十五 “選舉三”),平民或有進士出身者登制科第,也不過爲九品縣尉而已。與常科前進士所不同者,乃是不需等待而立刻授官。已有官職者,及第時授官是根據原官品決定,也絕不見達到五品的。這是因為,已入仕途而官至六品七品者很少再選制科重新入仕。制科中第授官例證很多。 如《舊唐書‧陸贄傳》“年十八登進士第,以博學宏詞登科, 授華州鄭縣尉。”《舊唐書‧崔絪傳》“絪擢進士第,登宏詞科,授秘書省校書郎、鄠縣尉”《舊唐書‧白居易傳》“元和元年四月,憲宗策試制舉人,…策入第四等,授盩厔縣尉、集賢校理”。《舊唐書‧元稹傳》“應制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為第一,元和元年四月也。制下,除右拾遺”。以上例子中,唯元稹所得左拾遺爲七品官,其他都是九品縣尉。
我們再看“望州長、馬”是何資歷。望州,本唐代七等州府的第三等。杜佑《通典》三三“職官十五”州郡下:“開元中,定天下州府...,以近畿之州為四輔,其餘為六雄、十望、十緊,及上中下之差。 ”又《新唐書·百官志四下》“文宗世,宰相韋處厚建議,復置兩輔、六雄、十望、十緊州別駕。…(上州有)“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而“望州長、馬”之官品,總比“上州長、馬”高一兩級,約爲正五品(上下),竟比從九品上的“隨縣尉”高十六、七級。老吏關於“入策進士“之説是不符合史實的。
所以,不但溫根本不是“入策進士”,即使他是,也不能“與望州長、馬一起資”,而證明溫之任隨縣尉可稱貶謫,老吏所言也完全談不上能說服裴坦“合用責詞”而使裴“釋然”加責詞而成其文的。最爲滑稽的是,裴坦因此所加兩句“澤畔長沙”云云,根本不是責詞而是贊詞;這裏,令人懷疑《唐摭言》是不是印刷有誤。實際上,《東觀奏記》也指出,“制中自引騷人長沙之事,君子譏之”;從當時統治者角度,很失體面的。
《唐摭言》這段故事,可謂荒唐;這種荒唐正是謗議沸騰最後沉澱下來的結果。溫庭筠平生大部分時間都生活在荒唐的輿論中。但裴坦所撰制文充分肯定溫高才令德,又比之爲屈原賈誼,寫得確實相當出色,也相當出格的。我們從中看出,官方簡直爲授溫“隨縣尉”難堪而無以塞責。
以下是原制文及我們的解釋:“勅鄉貢進士溫庭筠”--首句點出溫受官時的身份。“早隨計吏,夙著雄名”--說明溫的資歷和名望,還是二十年前的鄉貢進士,才名冠絕一時;此話與《唐摭言》之“溫岐濫竄于白衣”等值,其實對溫之多年厄于一第含蓄了很深的同情。“徒負不羈之才,罕有適時之用”--是文中唯一所謂“責詞”,而名貶實褒;就是真才直道、不爲時所容的意思。“放騷人於湘浦,移賈誼於長沙”—竟然毫不顧忌把溫比成正道直行而被放的屈原,當作懷忠抱屈而受貶的賈誼;這種評論能傳世,不但說明當時裴坦的政治勇氣,也說明晚唐“大廈將傾”之際,朝廷猶有容人之雅。“尚有前席之期,未爽抽毫之思,可隨州隨縣尉”--則是鼓勵溫有朝一日猶可重得恩寵、顧問左右,並且希望溫繼續潛心文章大業,結句點出授官主旨。當然我們也讀到“制中自引騷人長沙之事,君子譏之”語,千載之下,只能復譏此等有識“君子”耳。
《北夢瑣言》卷四也謂“謫尉”(方城),但所載制文另一個版本則與《唐摭言》有所不同。“孔門以德行爲先,文章爲末。爾既德行無取,文章何以補焉。徒負不羈之才,罕有適時之用”。這裏去掉了“騷人、賈誼”之語而增加數句“責詞”;在不得不承認溫的文才的同時,稱其“德行無取”,不合孔教;不過是溫平生所遭誹謗陷害的空虛回聲。以上引文對溫的褒貶, 用溫《上裴舍人啓》之言, 是“王尊之身, 陷於賢佞”而已。
⑥ 貶尉何處
何事明時泣玉頻,長安不見杏園春;鳳皇詔下雖沾命,鸚鵡才高卻累身!且飲綠醽銷積恨,莫辭黃綬拂行塵;方城若比長沙遠,猶隔千山與萬津。"
这首詩原載《唐摭言》(卷十一):“執政間復有惡奏庭筠攪擾場屋,黜隨州縣尉。…庭筠之任,文士詩人爭為辭送,惟紀唐夫得其尤。詩曰云云。”則此詩應是爲溫庭筠貶尉隨縣而寫,應在大中時。《雲溪友議》(卷中)、《北夢瑣言》(卷四)謂此詩是爲溫貶“方城尉”作。《舊唐書》本傳乃謂“楊收怒之,貶爲方城尉,再遷隋縣尉,卒。”《新唐書》本傳竟云“執政卑鄙其所爲,授方山尉”。大概由於這種種錯誤,《全唐詩》(卷五四二)錄此詩題爲《送溫庭筠尉方城》。
溫貶尉事非常複雜,有關貶地、貶時的記錄也十分混亂。我們相信《東觀奏記》的記載,認爲貶尉隨縣發生在大中十三年。
現在我們再研究:溫所貶地究竟是隨縣,還是方城縣, 還是先方城後隨縣,或者如《新唐書》本傳所言,所貶地是方山縣呢?種種不同說法,既和以訛傳訛有關,也似與對本詩末聯的理解有關。
爲此我們先看原詩大意:爲什麼你在當今清明的時代屢屢像卞和一樣抱奇材而哭泣?因你不能在長安金榜題名、春風得意,而參加杏園盛宴啊!就算是中書省鳳凰詔書頒佈下來,你總算沾得一命被委任爲縣尉,可惜你只因如禰衡才高寫鸚鵡賦而累及自身仕途。先喝點綠酃美酒澆滅你長期積累的煩懣怨恨,不必推辭縣尉的黃綬青袍準備上路就任吧。 隨縣怎能比賈誼所貶的長沙更遠呢?它離開帝都也仍是千山萬水啊。 
我們先解釋末聯。“方城”,語出《左傳·召公四年》屈完對齊王問“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雖衆,無所用之!”方城本是楚國在其北方邊境修築的楚長城;後世在原來楚之北邊“方城”或“方城山”等名已不止一處。《元和郡縣誌·河南道二·汝州·葉縣》(卷六)“汝州方城山,在縣南十八里”(以下引屈完語)又《山南道·唐州》(卷二一)唐州,…方城縣, 上,東南至(唐)州一百六十里, 本漢堵(音者)陽地…, 隋改置方城縣, 取方城山爲名也。方城山, 在縣東北五十里”(以下亦引屈完)。方城縣或方城山,被用作地名也並不限於一地。“方城”這個“楚產”之詞在其特殊的被理解的歷史中,就帶上了一種象徵性。所以,紀唐夫在這句詩中,是以一般代表原楚國北方邊境城邑的方城,來指溫的貶所隨縣,在本來楚之北方邊境不遠。
“若”在此不能解釋成“如果”而導致全聯意思不通。“若”是“若爲”的簡縮, 意思是“怎麼能”。長沙,是賈誼的貶所,此處用之,與裴坦制中“移賈誼於長沙”一樣,也含有對溫庭筠之比肩屈、賈的肯定。 所以末聯的意思就是,隨縣怎麼比得上賈誼的貶S所長沙遙遠呢?但貶到隨縣,你離開帝都,離開你效忠的君王,仍然是千山萬水啊。話中暗喻溫爲賈誼,含有對溫的深心勸慰和同情。
如果把這一聯中的“方城”理解爲唐朝的“方城縣”,同時把長沙理解成當時的“隨縣”;就涉及再貶了:現在的貶所方城縣怎麼能比隨縣更遠呢,不過還是遠離京城千山萬水了。查《元和郡縣誌·山南道·隨州》(卷二十一)八到:西北至上都一千四百三里。… 隨縣,上。郭下。本漢舊縣,屬南陽郡。即隨國城也,歷代不改。”隨縣即隨州治所。對比上引唐州以及方城縣的地理位置,則隨縣與方城縣,都是上縣;方城縣離開長安的距離當爲一千二百里左右,反倒近約二百里。所以先貶隨縣,再貶方城的說法不成立。《舊唐書》當鑑於此,而提出“貶爲方城尉,再貶隨縣尉”的說法,似乎稍合理些。但前引裴坦《貶溫庭筠隨縣尉制》已對溫的多年舊案做了結論性的處理,就是貶尉隨縣。其後溫的努力是進京做官、上朝議事,曾一度依徐商於襄陽,絕無再度貶尉的任何痕跡。況且方城與隨縣爲距離僅二百里的上縣,兩地之間的調動不足爲貶,而兩地之間的異同不足爲調也。
另外,當時朝廷之所以最終決定對溫“可隨州隨縣尉”,還有一層原因,就是肯定溫庭筠與李程的師生關係。根據《舊傳》,李程“元和三年,出爲隨州刺史”。當朝以這種形式,讓溫庭筠追老師之遺蹤,繼先生之舊業,實也令溫庭筠難堪:以花甲之年(按:大中十二年,即858年,溫已滿六十歲)任此從九品小吏(隨縣,上縣,依據《舊唐書·職官志》,其縣尉官品爲“從九品上”)。按當時官制,共二十九個等級,則溫爲二十八級幹部。他的的遭遇猶如今日一個馬上退休的老人被提拔爲科長,真還不夠他害羞用的;因這個老人的很多舊日同僚、同學、老友都是省部級、甚至副國級或國級幹部。溫在《上宰相啓》(之一)中說“膏沐之餘,則飛蓬作鬢;銀黃之末,則青草爲袍。莫不顧影包羞,填膺茹嘆。倘或王庭辨貴,許廁九疑;京曹坐縣,令懸五色。校於同列,未越彝章”。意思是,自己人像無心打扮的棄婦,首如飛蓬;位在下等官僚的末座,穿着縣尉的青袍。無時無刻不是自顧其影、羞愧難當,心中吞噎着無窮悲嘆。如果朝廷能分辨賢愚,讓我置身朝班;讓我像曹操一樣作京畿縣尉,懸五色棒以鎮豪強,和同列的官僚們比較,也不違反國朝的常典啊。他要求當上京畿縣尉,也不過是正九品下,二十七級而已,還是沒當上。
《新傳》可能因《舊傳》不足爲據,就另立說法,乃云“執政鄙其所爲,授方山尉”。此處方城之外, 又變出一個方山來。方城,方山,方城山, 變來變去不出後三個字。 《元和郡縣誌 · 河東道三 · 石州》(卷十四)真有“方山縣,中。南至州九十里。…隋大業三年移,就今縣南三十五里方山置,故名方山。貞觀十一年移於今理”。溫貶尉“方山縣”,就更沒有任何實際必要和歷史根據了。兩《唐書·溫庭筠傳》的作者,犯了很多常識性的錯誤,再責之以犯這種錯誤,並不冤枉他們。
所以我們的結論是, 溫只有貶尉隨縣之事。而方城、方山等等都是誤解紀唐夫詩造成的節外生枝。
十  攪擾場屋
集中在大中九年的作弊事件
溫庭筠被傳爲很善於考場救人。他本人才高八斗,卻偏偏多年不第,當然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他考久了,還考不上,搞得有點心理變態,有時就未免惡作劇。溫之作弊當槍手,羣書記載鑿鑿。請先看一下有關記載:
《唐摭言》(卷十三)“温庭筠灯燭下未嘗起草,但籠袖憑几,每賦一韻,一吟而已。故場中號爲温八吟。山北沈侍郎主文年(大中九年),特召温飛卿於簾前試之,爲飛卿愛救人故也。適屬翌日飛卿不樂,其日晚請開門先出,仍獻啓千餘字。或曰“潛救八人矣”。又《北夢瑣言》卷四“每入試押官韻作賦,凡八叉手而八韻成,多為鄰鋪假手,號曰救數人也。而士行有缺,縉紳簿之。…庭雲又每歲舉場,多借舉人為其假手。沈詢侍郎知舉,別施鋪席授庭雲,不與諸公鄰比。翌日,簾前謂庭雲曰:‘向來策名者,皆是文賦托於學士,某今歲場中並無假托學士,勉旃!’因遣之,由是不得意也”。《東觀奏記》(卷下)“吏部侍郎,兼判尚書銓事裴諗左授國子祭酒,吏部郎中周敬復罰二月俸,監察御史馮顓左授秘省著作佐郎;考院所送博學宏詞科趙秬等十人, 并宜覆落,不在施行之限。初,裴諗兼上銓,主試宏、拔兩科。其年,爭名者眾,…諗寬豫仁厚,有賦題目不密之說。前進士柳翰、京兆尹柳憙之子也。故事,宏詞科只三人,翰在選中。不中選者言翰于諗處先得賦題,托詞人温庭筠為之。翰既中选選,其聲聒不止,事徹宸聼。杜德公時為中書为舍人,言于執政曰:“某兩為考官,未試宏詞, 先鎖考官,…當罪上銓選為宜,考官不合坐。”宏詞趙秬,丞相令狐绹故人子也,同列將以此事嫁患于令狐丞相,丞相遂逐之,盡覆去。初,日官奏:“文星暗,科場當有事。”沈詢為禮部侍郎,聞而憂焉。至是,三科盡覆,日官之言方驗”。 此事竟然上了正史,《新唐書》本傳:“大中末,試有司,簾視尤謹。庭筠不樂。上書千餘言,然私相占授者已八人。”以上溫代替別人作文或者愛救人諸事,都發生在大中九年這一年而已,可見謠言所傳,多于事實:溫并非年年作弊的。
諸例可見,沈詢爲防溫庭筠作弊救人,“特召温飛卿於簾前試之”或“別施鋪席授庭雲”。竟把他與衆人分開單獨考試,而且專監考他一個人。考試第二天飛卿就不高興,到晚上就交卷了,並且要求開門讓他走,還獻上一篇一千多字的啓文,大概是表達了很多不平。但即使如此,他已經幫了八個人了。宏詞科只收二人,溫隨便幫人答卷,被幫者也馬上高中了。這故事簡直有點誇張,頗有傳奇意味,溫真是古今槍手第一名。但是誇張的背後難道沒有事實基礎嗎?溫這種行爲是否受到了懲罰?這種作弊行爲會不會在溫的詩中也有所表現呢?
我們可以將《舊唐書·宣宗紀》所記大中九年發生的另一件事與溫“攪擾場屋”做對比:“御史臺據正月八日禮部貢院捉到明經黃續之、趙弘成、全質等三人偽造堂印、堂帖,兼黃續之偽著緋衫,將偽帖入貢院,令與舉人虞蒸、胡簡、党贊等三人及第,許得錢一千六百貫文。據勘黃續之等罪款,具招造偽,所許錢未曾入手,便事敗。奉敕並准法處死。主司以自獲姦人,並放。”這也是作弊案,情節較考場作弊嚴重些。故當事人黃續之等被處以極刑。而大中九年“三科盡覆”事件,影響範圍卻更大,溫對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時負責吏部銓選的官員皆受到貶謫、“考院所送博學宏詞科趙秬等十人”皆落下,獨有溫庭筠一人安然無恙,只是被“可隨州隨縣尉”而已,而且被多書作者稱之爲貶。實際上,溫之遭貶比那些官員輕得多,他之被貶為隨縣尉,是一種政治處理,不過是爲了告訴他要他不要再考了而已,談不上是懲罰。
一首頗露行跡的“作弊”詩
以下我們專研究溫《偶題》詩,因它好像是關於考場作弊的隱祕記錄和自供。
孔雀眠高樹,樱桃拂短檐。畫明金冉冉,筝語玉纖纖。
細雨無妨燭,輕寒不隔簾。欲將紅錦段,因夢寄江淹。
本詩見《才調集》卷二、《文苑英華》卷二一六《人事三·宴集》題作《夜宴》。本詩內容,實與“夜宴”無關。觀全詩,主題頗晦,是一種無題詩,當作《偶題》。
爲解此詩,我們先從尾聯的典故說起。
關於江淹的典故見鍾嶸《詩品》“初,淹罷宣城郡,遂宿冶亭,夢一美丈夫,自稱郭璞,謂淹曰:‘吾有筆在卿處多年矣,可以見還。’淹探懷中,得五色筆以授之。爾後之詩,不復成語,故世傳江郎才盡。”又《南史· 江淹傳》說江淹“爲宣城太守時罷歸,始泊禪靈寺渚,夜夢一人自稱張景陽,謂曰:‘前以一匹錦相寄,今可見還。’淹探懷中得數尺與之,此人大恚曰: ‘那得割截都盡!’顧見丘遲謂曰:‘余此數尺既無所用,以遺君。’自爾淹文章躓矣”(下接與《詩品》相同故事,結語略異: 爾後爲詩絕無美句, 時人謂之才盡)。溫庭筠引用這個典故, 其意當然不在辨別江郎才盡的歷史真僞,而在藉典故本身表達一個願望。爲什麼要寄紅錦段給江淹呢?按照原典故的含義,江淹夢中失去了别人舊日送他的五色筆或那匹錦段,從此就毫無文采和清詞麗句了;現在作者則是想要寄給“江淹”鮮紅的錦段,顯然是要增加他的文采,幫助缺乏文采的江淹把文章寫好。爲什麼有這種願望? 這種願望是不是意味着考場“救人”呢?看全詩,確實頗爲可疑。
我們再往回倒着看上去。
溫考場作弊,畢竟不是多麼體面的事,作者即使爲此寫過詩也不會明白直捷宣傳出去;只是閃爍其詞,聊爲備案。故必用很多掩飾手段,使識者能會心而已。以此觀點看本詩,它似乎正是溫庭筠藏藏掖掖的記作弊事的一首詩。既然這首詩的尾聯意思如此鑿鑿,按照溫經常用的篇終奏雅手法,詩中別處似乎應該另設玄機,與之表裏呼應,才能表達出作弊的完全意思。頸聯寫窗外細雨霏霏,妨礙不了室內的蠟燭之明;竹簾隔不住簾外的輕寒。這好像是“簾內人”的感受。尤其有“燭”有“簾”, 頗使人聯想到唐代的考場。想到“温飛卿於簾前試之”、“燈燭下未嘗起草”等話頭。頸聯的“燭”可被用作諧音雙關,如“井底點燈深燭伊”(《新添聲楊柳枝詞二首之二》)。我們由這個啓示把頸聯前句寫成“細語無妨囑“,意思就是不妨輕聲細語告訴所救舉子、所謂“江淹”們有關問題妙答。而後句就寫爲“輕函不隔簾”,意思是那只是擺設的、隔開考生的竹簾,也擋不住小小紙片(輕函)的傳遞。
溫庭筠相當擅長用諧音雙關。 例如《達摩支曲》“搗麝成塵香不滅,拗蓮作寸絲難絕”,用“香”、“絲”諧音“相”和“思”;借搗成塵的麝香香氣不滅和撕成碎塊的蓮藕絲絲不斷表達一種生死不移、深刻難忘的相思之情。又如《百韻》詩“祀親和氏璧,香近博山爐”中的“祀”和“香”諧音“嗣”和“相”,用來代指帝嗣莊恪太子和輔佐他的宮臣。《織錦詞》中的“碧池中有新蓮子”以“新蓮子”諧音“新憐子”,暗指自己新近得寵等等。這裏我們面對的很可能是又一個例子。
也許有人會問:爲什麼頸聯用了諧音雙關而頷聯不用呢?我們的回答是這種諧音雙關,屬於高難度的文字技巧,有一足矣,一詩見多,恐怕不行吧。不管怎樣講,我們講通了第三第四聯,還至少得把前面的首聯和頷聯講通。
首聯“閣”,《文苑英華》、顧本等作“樹”似較勝(在閣中則不容易被看見,則不能構成外景也)。首聯寫室外(考場外)之景。前句寫本非凡鳥的孔雀在高樹上安眠;對比於後句,孔雀對誘惑衆鳥的櫻桃枝拂檐的景象,好像表示一種超然漠然的態度。“孔雀”應該是作者專門設計的一個自我形象。
櫻桃,令人聯想到溫《洞戶二十二韻》中的“書帖得來禽”,典出唐李綽《尚書故實》“王右軍書帖中有《與蜀郡太守書》“求(青李)、櫻桃、來禽、日給藤子。皆囊盛爲佳”。注:“言味好來衆禽也。俗作林檎”。櫻桃其實也能如來禽一樣以其“味好來衆禽”,它象徵的是一種誘惑人的東西。“短檐”之造語,溫頗喜愛;又見於《百韻》詩“短檐喧語燕,高木落飢鼯”一聯。其聯是寫景兼寓意:前句明寫短短的屋檐上聒噪着燕鳥,可比擁擠狹窄的官場上喧囂着名利客;後句以飢鼯從高樹上墜下自喻從相對優裕的環境跌落而不得不自謀溫飽的處境。由前句提示再觀“櫻桃拂短檐”句意,應包含:名利的誘惑(櫻桃)正觸及短檐(短檐下應該是考場)。而這個“名利的誘惑”,對屢試不中而正在作弊的溫而言,至少暫時是將它置之度外的,所以他才表現得如眠於高樹的孔雀超然漠然睡大覺,不像他平生大部分時間因爲“長安不見杏園春”而不平。
頷聯寫室內之事。可能是考場房間牆上有畫。畫面明亮,是畫家塗上的泥金(非真金也)冉冉;箏聲清脆,實出自彈者的玉指纖纖。其中也似含有微旨。前句可解爲皇朝很多事情徒有光鮮亮麗的外表,卻是曖昧而虛假。後句可解爲,有些說法婉轉而動人,其實畢竟微弱而纖細。所以這兩句其實是在批評當時的考場雖然標榜公平,而真正的主持正義的聲音是微弱的。當然,這種解釋有點勉強。也許,勉強本身就是一種僞裝。
這樣,全詩作爲一個八句話的五律,算是解釋通了。
③ 《偶題》另解難通
我們現在換一個角度再解釋它一遍。看看通不通。
劉學鍇註此詩引李商隱《和孫朴韋蟾孔雀詠》之“西施因網得”、“佳人炫繡袿”等句, 謂“以西施、佳人喻孔雀。可與此互參。作實寫解亦通,孔雀蓋人家所豢養以供觀賞者”。李原詩如下(《全唐詩》卷五百三十九)
此去三梁遠, 今來萬里攜。西施因網得, 秦客被花迷。可在青鸚鵡, 非關碧野雞。約眉憐翠羽,刮目想金篦。瘴氣籠飛遠,蠻花向坐低。輕於趙皇后,貴極楚懸黎。都護矜羅幕,佳人炫繡袿。屏風臨燭扣,捍撥倚香臍。舊思牽雲葉 新愁待雪泥。愛堪通夢寐,畫得不端倪。地錦排蒼雁,簾釘鏤白犀。曙霞星斗外,涼月露盤西。妬好休誇舞,經寒且少啼。紅樓三十級,穩穩上丹梯。
細讀李商隱原詩排律十四韻,是酬和孫朴、韋蟾原作之作,大致可算詠物詩。該詩從各個角度鋪排誇張地抒寫孔雀來處、身價和各種形態、性狀,是褒揚性的詠物詩,故始終不離詠孔雀原題而肯定有一點自況意味。因其酬唱和排律的性質,帶有敷衍和勉強的成分,在李商隱詩集中非上乘之作。雖有比孔雀爲美人、甚至自己的例句,與溫的這首詩相比,在題材、體裁和風格上,略無相同,實在無可互參。至於劉說“作實寫亦通”,也令人難以贊成。
照劉先生的解釋:“起聯謂孔雀(喻美麗女子)居於高閣,櫻桃輕拂短檐。頷聯謂居室內有泥金塗飾之畫,光彩柔和,女子彈箏,玉指纖纖。腹聯室外細雨綿綿,室內燭光熒熒。輕寒料峭,暗透羅幕。尾聯則代女子抒情,謂欲寄思慕之情與江郎式之才子也。全篇內容、情調、意境均近晚唐五代閨情小令”。對於尾聯的解釋,劉認爲“此句活用故典,謂美人欲因夢寄思慕之情與江淹。紅錦段,喻思慕之情;江淹,詩人自指。”
首聯二句,前句“眠高閣”的孔雀既然“喻美麗女子”;而 “美麗女子”爲什麼“眠高閣”竟毫無解釋。而且,孔雀“喻美麗女子”,而下句作爲對句卻毫無比喻意,也不合詩法。“美麗女子居於高閣”與“櫻桃輕拂短檐”不僅在意義上無聯繫,沒有構成所謂情詩的任何情節。
頷聯畫卷通明、閃閃發光與玉指纖纖而彈出箏語,與孔雀何關是她剛睡醒就來彈箏嗎?從睡孔雀到彈箏人,沒有任何中介,形象之間難以聯係,令人瞠乎其後。作者也該更多正面落墨於她,或她的情懷。實際上,在此處“箏語”云云很難和前文孔雀同指美人。
接下來的頷聯,室外的細雨何妨室內的蠟燭?我們真要如原詩所言這樣設問一下。無論在閨房中,還是在考場中,外邊若下毛毛細雨,大概要關窗,使室內不存在細雨微風妨害蠟燭的問題,正是這個似乎沒有必要問的問題給筆者啓發,而以諧音字解之。至於竹簾(不是羅幕)隔不開室外的輕寒這種感覺,感覺的主體是那位女子嗎?和前二聯的景物描寫也似了不相干,和思戀之情也無涉;這種感覺,是連簾內都快急出汗來了的考試者也無暇去領略的,而更像出自一個冷靜的旁觀者;所以我們才也以諧音解釋。
末聯,劉先生的看法有幾點可以議論一下。
其一,代那位可疑的女子抒其思慕江郎之情,何以看出? 其二, 代女子活用故典, 說寄給江淹(444-505)的紅錦段,喻思慕之情,不知江郎能不能懂?江郎才盡作爲一個文學典故,被中國人用了一千五百多年,從來沒有聽說可以“活用”到此地步。竊以爲精於用典的溫絕不可能這樣用典,所以這不是活用,而是一種活解。其三,“江淹,詩人自指”。這就更離譜而與事實相反了。即使但從愛情或男女情愛方面說,溫庭筠能不惜千金,不顧人言,付出巨大人生代價與所愛妓女結婚,是一個敢做敢爲的男子漢;他也寫不出把孔雀比成愛他的女子的、如此形狀的詩,還要從對面着筆,通過女子愛他來表現他對女子之愛。而從考場表現而言,溫是一流的槍手,應該是授人以錦段,而不是受人之錦段的人。
對全詩,劉先生的“作實寫亦通”的說法不成立。我們若·不取任何比喻或者諧音的含義,直接按字面理解本詩,得到的是一堆零散的形象。我們不知“孔雀”句和“櫻桃”句何關;也很難猜測“畫明”和“箏語”一起說明什麼意思。更詫異於 “燭”和“簾”二句到底是說誰的感覺, 而前三聯和末聯簡直風馬牛不相及了。這樣講詩,使人墮入五里霧中,無法把全詩連成一體。至於“全篇內容、情調、意境均近晚唐五代閨情小令”的斷語也難成立。閨情小令所抒之情即使有時委婉細膩,卻多簡潔明快,哪會如此不知指適。
謹將原詩改成七言,期望會比原來明白一點:
孔雀閒眠高在樹,櫻桃亂拂短依檐。激賞畫明金冉冉,操心箏語玉纖纖。霧含細雨何妨燭,風送輕寒不隔簾。頻持一匹紅錦段,幾回因夢寄江淹。
溫庭筠的某些詩,作者本來就言深意晦,又加上傳抄的舛誤,就成爲通人不願解者。不通者而求通,實在不易也。這也算是爲原詩求解而供讀者噴飯的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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