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小考
2016年5月23日
20:25
晚唐詩人李遠屬名聲大而史料少的傳説性人物。時賢所論已多。讀書小得記于此。
首先總結關于李遠的基本訊息。遠,字求古,大和五年杜陟榜進士及第(《唐才子傳》卷七)。
會昌末官尚書司門員外郎(《全唐文》卷七六五李遠《靈棋經序》末署“唐會昌六年秋九月尚書司門員外郎李遠序”)和司勳員外郎(《唐郎官石柱題名·》卷八“司勳員外郎”)、官終御史中丞(《唐才子傳》卷七)。李遠大中時在曾官岳州刺史(《全唐詩》卷五二一杜牧有《早春寄岳州李使君李善棋爱酒情地閑雅》)、忠州、建州、江州刺史(《唐才子傳》卷七)及杭州刺史(《通鑒》卷二四九,大中十二年)等。溫庭筠《全集》卷七亦有《春日寄岳州李員外二首》、卷八有《寄岳州李外郎遠》,皆似與李遠唱和之作。
其次, 據《全唐文》卷七六五李遠《靈棋經序》“開成末,予將適閩中。…後予福州從事。“予在閩時,以其遐邈,鄉國萬里,…忽宸書降,召為御史”云云,則李之為御史(無論殿中侍御史,監察侍御或侍御史)應在開成五年將遠適福州,在閩中頗歷時日,終得詔書之後,最早在會昌二年。若《靈棋經序》所敍為真,則兩年多之前的“開成末”、即寫(百韻)詩之時,李遠已為“侍御”可能性甚小。如此,溫庭筠開成五年冬所寫《百韻》詩題中提到的“察院李侍御”,恐非李遠也。
李遠在徐商鎮襄時任其節度副使,曾參與《漢上題襟集》作者諸公之盛會。見以下三詩。
《全唐詩》卷五百九十七徐商《賀襄陽副使節判同加章綬》詩云“朱紫花前賀故人,兼榮此會頗關身。同年坐上聯賓榻,宗姓亭中布錦裀。晴日照旗紅灼爍,韶光入隊影玢璘。芳菲解助今朝喜,嫩蕊青條滿眼新”。據《全唐文》卷李騭《徐襄州碑》“…大中十年春,今丞相東海公自蒲(河中府原名蒲州)移鎮于襄,十四年(大中十四年十一月二日改元咸通)詔徵赴闕”,知徐商大中十年至十四年(856-860)爲襄陽節度使。又,據《舊唐書》卷十九《懿宗纪》“(咸通)六年二月(《新紀》謂六月),制以御史中丞徐商為兵部侍郎、同平章事”,
知徐商後來入相。首聯以襄陽廉帥身份祝賀故人榮升,為之感到切身的快樂和榮耀。頷聯說同年進士出身的主客坐到一起來了,“宗姓亭”中又擺上一個錦茵(按“宗姓亭”不見于任何別的記載,疑為唐代弘揚李姓功名事業的設施)。可見,“襄陽副使節判同加章綬”者,與徐商為同年(大和五年)進士;又宗姓者,在無特別說明時,在唐代應特指國姓,即皇族之李姓也(《北齊書》卷三八《元文遙傳》“魏之將季,宗姓被侮”)。故其人正應為大和五年進士李遠。可見李遠嘗任山南東道節度副使而參與《漢上題襟集》諸公之盛會。這是我們能知道的李遠最後行蹤。溫《詩集》卷九《送襄州李中丞赴從事》詩題必有誤,然李遠與“襄州”及“中丞”亦有關也(所謂“赴從事”者,
義不全,疑有脫略,故難以確定含義)。
《全唐詩》卷五八四段成式《和徐商賀盧員外賜绯》(題一作《和徐相公賀襄陽徐副使加章服》)實是以上徐商原詩的和詩之一“雲雨軒懸鶯語新,一篇佳句占陽春。銀黄年少偏欺酒,金紫風流不讓人。連璧座中斜日满,貫珠歌里落花頻。莫辭倒載吟歸去,看欲東山又吐茵”。首聯讚徐商佳作擅場(周禮·春官·小胥》“王宮懸,諸侯軒懸”;鄭玄注:宮懸四面懸,軒懸去其一面”。按:鐘磬呈曲尺形懸掛,即所謂“去其一面”的諸侯軒懸;
鶯語新,謂祝賀遷升的新詞麗句)。頷聯稱道“銀黃少年”與徐商之“金紫風流”
都是貴顯的“章綬”(“少年”意指仕途稍後進,非年少也),而且文彩豪氣不相上下。頸聯“連璧”、“貫珠”亦頌美二人如珠聯璧合,才情相埒,關係親近;即徐商與其副使李遠,二人同爲詩中主人公。尾聯分別用山簡“唯酒是耽”而“日夕倒載歸·”(見《晉書· 山簡傳》)及丙吉不罪其馭吏醉歐而稱‘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典故(《漢書·丙吉傳》),自言大醉盡興。
題中徐不當被直呼其名;蓋其鎮襄時未入相(咸通六年入相),也不應稱相公,而應稱廉帥。又,“四品服深緋,五品服淺緋”(《舊唐書輿服志》),“員外”(從六品下”--《舊唐書職官志》)則不能。至于“盧員外”,亦不知何故闌入題目。“徐副使”應改為“副使”(或李副使)。故詩題應作《和徐廉帥賀襄陽(李)副使加章服》。
《全唐詩》卷五六六載署名王傳的另一詩人在同一場合下所作詩《和襄陽徐相公商賀徐副使加章绶》“朱紫聯輝照日新,芳菲全屬斷金人。華筵重處宗盟地,白雪飛時郢曲春。仙府色饒攀桂侣,蓮花光讓握蘭身。自憐亦是膺門客,吟想恩榮氣益振”。顯然,詩題亦應作《和襄陽徐廉帥賀(李)副使加章綬》。首聯讚頌徐與其副使李遠兄弟同心,占盡春光(《易·繫辭上》:“二人同心,其利斷金),。頷聯“宗盟”與“宗姓”一樣,在此場合下,指李唐皇室之姓(《左傳·隱公十一年》“周之宗盟,異姓為後”);說眼前盛宴的重頭戲是賀宗姓榮升而效忠皇家,故廉帥高唱陽春。頸聯說在徐商的神仙府邸環境中自多“攀桂侣”,仍指徐與副使是“折桂”的同年進士;而二人為皇帝近臣“握蘭身”的身份(應劭《漢官儀表》“(尚書郎)握蘭含香,趨走丹墀奏事”),勝過極樂世界(《佛說稱揚諸佛功德經》“東方去此立正覺世界,度五千佛剎,有世界名蓮花光)。尾聯說自己深以能登膺門爲幸。
最後,《全唐诗》卷七八三有“故人盧尚書”《哭李遠》(出《宋阮閱《詩話總龜》前集卷四五引宋潘若冲《郡齋雅談》)“昨日舟還浙水湄,今朝丹旐欲何為。才收北浦一竿釣,
未了西齋半局棋。洛下已傳平子賦,臨川爭寫謝公詩。 不堪舊里經行處,風木蕭蕭鄰笛悲。”全詩中間兩聯雖以棋釣詩賦讚其人而似為李遠作,然以至浙水湄為還,則李似非蜀人也;至若既還而忽死,觀末聯,又似得罪而死者。全詩所含諸多問題未得解決之前,難以評論。或曰盧尚書即開成末辟李遠為福州從事的盧貞,恐非。考盧貞有關仕履“(開成四年閏正月)以大理卿盧貞為福建觀察使”(《舊唐書文宗紀下》卷十七);會昌五年為河南尹(《唐詩紀事》卷四);又會昌五年同年移任嶺南節度使(《唐方鎮年表》卷七)。盧貞會昌五年參與香山九老會時已及七十嵗,至李遠辭世的咸通初,已年約八十五嵗,,是否在世猶屬可疑。而觀全詩語言和感情,作者是李遠同輩甚至後輩人口氣,必非盧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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